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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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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59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业绩及创新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长期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联众新能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 增持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2、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业绩及创新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长期认可

  3、 增持时间:2018年10月18日

  4、 增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5、 增持数量及比例:2,187,9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24%

  6、 增持价格:平均7.786元/股,合计增持17,035,864.58元

  7、 资金来源:本次联众新能源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公司股份均为联众新能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8、 目前持股情况:

  联众新能源与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集团”)为一致行动人。截止2018年10月17日联众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853,320,2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48%。联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9,969,5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4%。本次增持后,联众新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855,508,18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8.61%。截止2018年10月18日,联众新能源及联美集团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55,477,767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5.65%。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业绩及创新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长期认可,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联众新能源将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共拟增持金额10000万元-30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联众新能源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联众新能源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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