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7年末净资产金额:654.76亿元。
(二)2017年末借款余额:637.46亿元。
(三)截至2018年9月30日借款余额:1041.24亿元。
(四)2018年1-9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403.78亿元。
(五)2018年1-9月累计新增借款占2017年末净资产的比例:61.67%。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末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及占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一)银行贷款:2018年1-9月累计新增309.05亿元,占2017年末净资产比例为47.20%。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18年1-9月累计新增94.73亿元,占2017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4.47%。
(三)其他借款0亿元,占2017年末净资产比例为0.00%。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产生的,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借款按期偿付本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可控。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