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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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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8-08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的数量为256,222,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90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0月22日。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本的基本情况

  2015年9月16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4号),核准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发行109,809,66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603,22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向赛纳科技、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珠海玫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玫澋”)、吕如松4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603,221股本次新增募集股份。其中,赛纳科技认购2,440,216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认购24,402,147股,珠海玫澋认购4,880,429股,吕如松认购4,880,429股。新增发行的146,412,884 股股份于2015年10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上述各方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公司总股本由422,736,618股增至569,149,502股。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69,149,5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5股,共转增426,862,1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569,149,502股增至996,011,628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6月7日实施完毕。

  2016年11月21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16,012,400 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6,011,628股增至1,012,024,028股。

  2017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640,230股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总数为8名,新增 51,640,230股股票于2017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各方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公司总股本由1,012,024,028股增至1,063,664,258股。

  2018年2月3日,公司完成对限制性股票激励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76,320股股票回购注销处理。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63,664,258股调整为1,063,587,938股。

  截至目前,公司限售股份为377,812,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225%,本次解除限售股的数量为256,222,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90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截至目前,相关股东作出的全部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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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赛纳科技、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珠海玫澋、吕如松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赛纳科技、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珠海玫澋、吕如松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0 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56,222,5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090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4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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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纳科技持有公司股票660,398,910股,限售股数为196,437,288股,限售股份中已质押的股数为84,676,200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数为196,437,288股。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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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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