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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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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广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汇丰晋信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通过广州农商银行进行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广州农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grcbank.com

  客服电话:95313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广州农商银行为旗下汇丰晋信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

  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

  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10月1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证券必康股份(证券代码:00241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在上述停牌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了解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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