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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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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8-105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018年10月10日,公司刊登了《康美药业关于披露战略合作协议进展的公告》;

  2018年10月18日,公司就媒体报道公司的货币现金高、存贷双高、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高和中药材贸易毛利率高等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可概括为以下内容:

  货币现金高主要系公司业务布局和产业体系的构建对货币资金需求较大,通过保持一定的融资节奏,维持与金融机构长期稳定的合作,资产规模和现金的流动性带来业务拓展较高的边际收益。

  公司对相关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评估和减值测试,均未出现减值迹象,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已完成投资建设的中药城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稳定的现金回流,增厚了公司利润水平,不存在减值的情形。

  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资金主要用途为日常业务经营、参与配股、增持、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等业务,符合政策导向,不存在脱实向虚等情况。

  公司中药材贸易毛利率高主要是公司中医药全产业链布局优势、增加了中药材附加值、中药材采购试点的把控能力。

  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的编号为2018-104的《康美药业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

  除上述事项外: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重大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8-106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许冬瑾女士将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下同),不超过10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018年10月18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裁)通知,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

  (二)截至本公告日,许冬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7,803,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7%,通过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69,61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另间接通过认购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990,0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下同),不超过10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许冬瑾女士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实施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许冬瑾女士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当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六)增持期限届满仍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增持主体将公告说明原因。

  (七)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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