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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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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88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接到大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集团”)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美欣达集团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美欣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42,866,210股(其中限售股为133,127,066股),占公司总股本416,565,045股的34.30%,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数量为116,199,144股,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81.33%,占公司总股本的27.89%。

  二、其他说明

  2017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手方之一美欣达集团签订的《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美欣达集团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置入资产(指的是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24,000万元、30,000万元、40,0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各个年度,如置入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美欣达集团将按照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持有旺能环保的股权比例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所获得的持股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以现金补偿。具体业绩承诺及相关补偿安排可详见 2017年10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美欣达集团在本次重组事项中获得的股份数量为78,310,039股(公司2017年年度转增方案为:以总股本245,038,26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2018年6月4日除权之后股份数量变为133,127,066股),在重组交易完成36个月后,且《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后,才能够解除限售。本次被质押股份涉及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目前,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效益不断提升,且美欣达集团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较低,故本次质押股份对美欣达集团正常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影响较小,若出现业绩补偿问题,美欣达集团承诺提前购回所质押的股票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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