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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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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58 证券简称:ST锐电 公告编号:2018-067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7层709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日

  至2018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5、临2018-066)。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0、1.01、1.02、1.03、1.04、1.05、1.06、1.07、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1.02、1.03、1.04、1.05、1.06、1.07、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

  2018年11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传真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提供以上有关证件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传真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1日期间传真至公司,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515566-6130

  3、联系传真:010-62511713

  4、联系人:李蝶、于洪丹、高奇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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