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子公司购买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公司监事杜佳鸣先生及其亲属姚志伟先生因家庭住房需求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丝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绸置业”)购买“荷塘月苑”项目商品房2套及配套储藏室1间,交易价格合计为272.18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进展
(一)就本次购买商品房事项,丝绸置业于2018年10月17日与买受人杜佳鸣及其配偶正式签订了《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成交金额: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35.21平方米(以房屋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总价款暂定为143.13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当天支付首付款房屋总价款的51.09%,合计73.13万元,剩余房款70.00万元做银行贷款。
3、本合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就本次购买商品房及配套储藏室事项,丝绸置业于2018年10月17日与买受人姚志伟及其配偶正式签订了《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成交金额: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28.61平方米(以房屋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总价款暂定为126.40万元人民币。储藏室建筑面积为8.41平方米(以房屋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总价款暂定为2.65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商品房为合同签订当天支付首付款房屋总价款的50.00%,合计63.40万元,剩余房款63.00万元做银行贷款;储藏室为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支付2.65万元。
3、本合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签订的合同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上述关联自然人与社会普通购房者执行同等的购房政策,并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款,未做其他特殊约定;本次交易定价是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不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