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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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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才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红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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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与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和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共同加强双方在作物营养与作物保护领域强大的竞争优势,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务实高效”的合作精神,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合作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合作,一方面可以通过乙方在农药制剂生产技术领域和作物植保领域积淀的行业领先技术,快速构筑双方在药肥产业领域强大的竞争优势,一方面可以弥补双方推动渠道商转型农业服务商时缺少的装备和产品,可以为双方服务装备和配套产品的销售增加一条强大的销售渠道,对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和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也是公司紧跟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建立健全公司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综上所述,此次战略合作的达成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2.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新洋丰”),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新疆新洋丰计划开展复混(合)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缓释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肥料的制造销售等业务。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取得昌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2301MA77W94195的营业执照。

  本次投资设立新疆新洋丰并拟新建大量元素水溶肥项目,将充分利用当地优势条件,加快供货反应速度,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实现优化产能布局。上述项目完成后,有助于公司完善市场布局,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3.与福建省玛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8年7月18日,公司和福建省玛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务实高效”的合作精神,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锁定牡蛎壳资源,在协同开展高效、环保型土壤调理剂产品的开发应用、建立行业标准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合作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合作,一方面为公司在土壤改良类产品方面形成有效补充,完善公司现有产品套餐组合和产品体系进一步提高客户粘性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对于切实提升公司产品创新及技术研发能力,发挥龙头企业标杆示范作用和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和重要意义;另一方面,此次战略合作是公司紧跟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建立健全公司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综上所述,此次战略合作的达成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福建省玛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4.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快速、长期、健康发展。2018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在未来适宜时机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含)人民币10元/股。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事项。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回购准备工作已完成,尚未实施回购。

  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8日、2018年10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8)、《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才学

  2018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8-052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才斌先生、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黄镔先生、孙蔓莉女士、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郭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副总裁简历

  郭琦,男,1979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钾复合肥厂办公室主任、副厂长、厂长、磷铵厂厂长、生产调度部部长、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部部长,广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安全质量环保监管部部长、生产调度部部长。

  郭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8-053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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