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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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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6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的通知,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质押的具体情况

  1、本次质押情况

  ■

  注:截止本公告日,张德华先生持有公司107,803,056股,其中,103,430,860股于2018年4月23日解除限售,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72,196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9年6月30日解除限售。

  2、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6%)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2018年6月22日和2018年7月5日,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0万股和550万股补充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0月17日,张德华先生持有公司107,803,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78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2.17%,占公司总股本的24.32%。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说明

  张德华先生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两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张德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报备文件

  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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