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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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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98                                       公司简称:杭叉集团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礼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利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淑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3.1.2合并利润表项目:

  ■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1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礼敏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8 年11月 2 日召开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4)。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2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名。会议由监事主席洪艺女士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确认意见如下: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3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

  ●拟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7,175.0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175.0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59号)核准,杭叉集团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66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7元,共计募集资金109,798.22万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46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6〕5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关于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拟终止项目“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6,86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4,91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950 万元,主要用于改造原有厂房、购买新增生产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建成后内部收益率为22.4%,税前投资回收期为6.7年(含工程建设期)。

  截止目前,该项目仅投入14万元用于前期市场调研费用,尚未正式实施,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75.03万元(含利息)。

  (二)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为公司已有产品的扩产项目,该募投项目旨在提升公司产品生产能力,优化、扩充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份额,从而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上市募投项目建设实施的整体安排,公司暂未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时,公司于2018年1月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取得杭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重机械”)临安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详见公司公告:2018-003),公司取得该等资产后,对原属杭重机械区域的厂房和机器设备等进行了局部改造,并拟将其作为公司集装箱叉车产品生产线,改造完成后,该生产线满足市场对公司集装箱叉车产品的需求。因此,为避免重复投资建设,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终止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四)该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175.0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上述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公司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10 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200台集装箱叉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投项目终止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4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666号杭叉集团办公楼十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日

  至2018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8 年11月1日(周四)上午 9:00 -12:00,13:30- 17:00 。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311305,(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 666 号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71-88141328

  传真号码:0571-88926713

  联系人:黄明汉、陈赛民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

  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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