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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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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8年10月16日起,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海莱士(代码:002252)”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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