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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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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10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在委托危货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0日晚间,由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通”)委托货运公司进行危货运输的运输车辆在产品购买方炸药库发生爆炸事故;2018年4月15日,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政府发布《镇安县“4·10”危运车辆爆炸原因查明》通告: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查阅视频、专家组技术分析,认定镇安“4·10”危运车辆爆炸是因装卸炸药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所致。详见公司2018年4月13日及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在委托危货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说明公告》(2018-029)、《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在委托危货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进展公告》(2018-033)。

  近日,陕西省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镇安“4.10”民爆运输车辆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根据该报告认定,镇安“4·10”民爆运输车辆爆炸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公安机关调查的基础上,对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责任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报告中认为河南华通存在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职责不认真的问题,报告建议对河南华通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问责处理,建议由河南华通依据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目前控股子公司河南华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深刻汲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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