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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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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82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5份,实收董事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王继红先生提名,聘任张永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附张永宏先生简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附:张永宏先生简历

  张永宏,男,1964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学士硕士,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1989年到1993年北京市委党校法律教研室教师,1994到1999年新加坡泰山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0年至2001年北京科技园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至2005年,北京大学科技园项目经理,2005年到2007年博雅智业公司总经理,2008年到2012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2013年至今深圳源泉汇创业孵化器总经理。

  张永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8-181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继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及董事、总经理张继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继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因个人原因,张继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继伟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继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补选出的新的董事前,王继红先生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长、董事和法定代表人职责。

  公司将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总经理和补选新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王继红先生、张继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7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

  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中弘股份,股票代码:000979)) 股票已连续18个交易日(2018年9月13日-10月16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十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条的规定,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8-17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变更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于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14:30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召开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3楼会议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68)。

  2018年10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变更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5),公司决定变更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271号(该地址为本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地址)3楼会议室。

  上述变更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公告发出后,公司收到许多股东的电话,认为公司在安徽省宿州市召开股东大会,交通不便利,不方便股东现场参会,经董事会研究,公司现决定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变更为最初公告的地点,即为: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3楼会议室。

  变更后的股东大会现场召开地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前述股东大会现场召开地点调整外,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审议内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时间等其他相关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将充分做好会务准备,保障股东参会和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对再次变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8-180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债权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16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债权人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7号)。现将本次债权人大会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会议召集人:宿州国厚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除上述补充外,《公司关于召开债权人大会的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章节序号做相应调整。补充后的《公司关于召开债权人大会的公告》将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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