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滨华女士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相关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吴滨华女士及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Laurena Wu女士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7,987,4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86%。
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吴桂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滨华女士需要分别对原股票质押协议相应的补充质押部分股份给海通证券和广发证券,上述补充质押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补充质押股份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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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吴桂谦先生、吴滨华女士以及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累计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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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票质押后,吴桂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滨华女士以及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合计累计质押59,028,000股公司股份,占其合计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7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04%。
二、本次股东补充质押的情况
1、质押目的:本次股份质押均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吴桂谦先生和吴滨华女士的资信状况良好,均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本次股权质押均通过跌价补偿措施控制风险,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若因股价下跌,达到履约保障预警线或最低线时,吴桂谦先生和吴滨华女士将及时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因此上述股权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