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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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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根据审计事务的工作量及其他上市公司支付会计师报酬情况,确定公司支付给华信报酬为年度审计费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临2018-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武林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7日

  登记机关: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经营场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事前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同意聘任华信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信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发出《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3)、公司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4)、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性,我们同意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通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取得理解。公司及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7日14点5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5幢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7日

  至2018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于2018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资料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

  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1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5幢1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5幢;

  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电话:028-62050265;

  传真:028-62050253;

  联系人:周密、袁泉。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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