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10月15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876,C类基金份额代码:005877)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1月2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600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联系电话:010-89189291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2796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54509953
网址:www.1234567.com.cn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与苏宁基金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协商一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2日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876)参与苏宁基金的认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购费率优惠方案
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2日投资者通过苏宁基金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享有基金认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认购费率=原认购费率×0.1;原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认购费率执行。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原认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认购费率优惠方案若有变动,本公司或苏宁基金将另行公告。
2.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苏宁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苏宁基金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2796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广发证券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协商一致,自2018年10月1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广发证券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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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8年10月15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广发证券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网上或手机委托系统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广发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日常申购和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8、17-19、38-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中心调整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自2018年10月16日起,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调整为仅接受单笔交易金额超过2000万元(含)的申请,但本基金仍有权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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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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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0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每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