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和预计的业绩: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8 年 8 月15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对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8,011.29万元~23,414.68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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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受制于外部金融环境,公司三季度的融资进展受到较大影响;同时,为顺利偿付当期集中到期的包括4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和10亿元中期票据在内的大额债务,公司对各项已开工传统建设项目和已投资生态城镇项目的资金安排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故导致三季度多数项目的实施都有不同程度放缓,业绩不及预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18年三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桂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冰回避表决。
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发行股份收购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棕榈仟坤置业有限公司控股权事项。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公司董事刘冰先生担任拟收购标的资产之一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故公司与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关联董事刘冰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贵州云漫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漫湖旅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现为了促进云漫湖旅游的经营发展,节约其融资成本,公司同意为云漫湖旅游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云漫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漫湖旅游”)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云漫湖旅游主要运营森哒星生态度假公园项目。
现为了促进云漫湖旅游的经营发展,节约其融资成本,公司同意为云漫湖旅游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 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担保对象云漫湖旅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云漫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DWRDP5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云漫湖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瑞士风情小镇一期)10幢商铺一楼
法定代表人:李恭华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24日
营业期限:2017年03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旅游管理服务、景区管理、游乐园及室内娱乐经营管理、室内儿童游乐设施经营管理、文艺创作及场馆管理、会议及会展服务、住宿与餐饮服务,综合零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及景区和商业小镇、文化旅游策划、规划、运营顾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旅游商品研发、销售、活动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商业管理、代理与设计发布、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1%,贵阳仟坤文化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9%。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云漫湖旅游的资产总额为3,347,482.63元,负债总额为4,618,702.93元,资产负债率为137.98%,净资产为-1,271,220.3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440,732.33元,净利润-1,271,220.30元。(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额度签订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仍需与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为云漫湖旅游提供担保额度,以保证其项目开发、运营所需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云漫湖旅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对外担保审批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384,878.9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3,588.51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3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与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筹划股权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公司控股股东吴桂昌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建昌、吴汉昌(以下三人合称“转让方”)正在筹划将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建设”、“受让方”)事宜,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2018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吴桂昌、吴建昌、吴汉昌已于2018年10月12日与栖霞建设签署《关于转让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至8%股份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控股股东吴桂昌及一致行动人吴建昌、吴汉昌拟合计转让5%-8%的公司股份给栖霞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受让方是按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及存续,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份代码为600533,法定代表人为江劲松。
2、转让方作为棕榈股份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213,702,585股,约占棕榈股份总股本的14.37%。
3、棕榈股份是按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及存续,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份代码为002431,法定代表人为林从孝。
4、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棕榈股份5%至8%的股权,拟转让股份的具体转让价格将由双方进行充分协商,并参考拟转让股份评估结果或估值结果确定。
5、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预付价款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180,000,000.00元),剩余款项支付将在正式协议中另行约定。
6、转让方承诺在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前,转让方对该等股份所享有的权益除存在质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且该等股份没有被查封、被冻结,保证在交割日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对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任何第三方设定质押、托管、司法冻结或其他承诺致使转让方无权将拟转让股份转让予受让方的情形。
7、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到双方签署正式协议期间,转让方不再与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人员或机构接洽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人员或机构涉及股权转让相关尽职调查活动或与之达成任何形式上的约定或协议。
8、违约责任
如本框架协议一方违反本框架协议约定以致本框架协议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本框架协议双方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部分责任。
由于非归因于本框架协议任何一方责任的各方不可抗拒之因素导致无法转让拟转让股份时,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此时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以尽量减小损失或及时恢复原状。
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不能按本框架协议约定履行办理拟转让股份转让的报批及过户交割手续时,过错方应足额赔偿守约方的一切实际损失。
9、保密
本框架协议签署后,除非事先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交易双方自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在履行法定程序后被依法披露之日止均应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本框架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非本框架协议签署方披露本框架协议以及本框架协议项下的事宜以及与此等事宜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
(2)本框架协议任何一方只能将保密信息和其内容用于本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目的,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下列情形不属于保密信息:从披露方获得时,已是公开的;从披露方获得前,接受方已经获知的;从有正当权限并不受保密义务制约的第三方获得的;非依靠披露方披露或提供的信息独自获取的。
本框架协议双方因下列原因披露保密信息,不受上述保密义务约定的限制:
(1)向本框架协议双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等)披露;
(2)因遵循可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披露;
(3)因披露方上市地股票交易所的规定和/或要求进行披露;
(4)据其他应遵守的法规向审批机构和/或政府主管机构进行的披露。
本框架协议任何一方应采取所有其他必要、适当和可以采取的措施,以确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本框架协议任何一方应促使其向之披露保密信息的人士严格遵守本条规定。
10、税费和费用
除本框架协议双方另有约定外,本框架协议项下拟转让股份转让所涉之税务主管部门、证券登记机构或交易主管部门收取的各项税金、费用,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部门、证券登记机构或交易主管部门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若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50%。任一方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律师费用、审计费用、评估或估值费用、财务顾问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本框架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11、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框架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及有关本框架协议的任何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框架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本次股份转让涉及公司控股权、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若顺利实施完成,栖霞建设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三、风险提示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表达双方关于股份转让和受让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具体转让比例、转让价格及交易金额等尚未最终确定,须根据尽职调查等结果进一步商谈,最终以双方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为准。因此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与交流,决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与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就公司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下午15:00-16:00
2、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说明会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从孝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冯玉兰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歆先生,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财务顾问代表邬海波先生。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陈思思
电话:020-85189003
传真:020-85189000
邮箱:002431@palm-la.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结束后通过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棕榈股份,证券代码:002431)自2018年5月3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8月3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于之后每10个交易日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棕榈仟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控股权。
(一)标的资产相关情况
标的一
公司名称: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长沙县果园镇双河村朱树塘组283号
法定代表人:王聪球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股东及出资比例: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湖南浔龙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
成立时间:2009年3月11日
经营范围:玉米、食用菌、蔬菜、稻谷、园艺作物、水果、花卉的种植;林业产品、花卉作物、水果的批发;自助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与管理;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垂钓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农产品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治理;造林、育林;林木育苗;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业园艺服务;住宿;中餐服务;西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公司董事刘冰担任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故公司与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标的二
公司名称:贵州棕榈仟坤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凤凰栖二期时光贵州古镇A-1-2
法定代表人:傅宏宇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股东及出资比例: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非金融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经营;旅游景区项目投资与开发;广告业;会议与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二)主要交易对方
1、公司名称:湖南浔龙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湖南省长沙县果园镇双河村朱术组283号
法定代表人:柳中辉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05月20日
营业期限:2014年05月20日至2064年05月19日
经营范围:酒店餐饮业、休闲旅游业、文化产业、林业、农业、旅游地产、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投资及管理;农业技术研发;蔬菜、花卉、苗木(不含种苗)的种植、销售;凭本企业资质证书从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浔龙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柳中辉(持股43.7%)、王聪球(持股20%)及其他34位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名称: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2号1栋2单元19楼7号
法定代表人:严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1日
营业期限:2013年11月21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广告设计、策划、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共8位自然人,分别是严兵(持股20%),李恭华(持股14%),杨世典(持股13%),吴易刚(持股11%),张汉明(持股11%),傅宏宇(持股11%),顾毓敏(持股10%),江林(持股10%)。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并聘请了中介机构对本次拟收购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有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与磋商。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与申报,并按照规定对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股票复牌后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原因
自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鉴于标的资产之一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浔龙河项目今年以来市场影响力持续扩大,2018年上半年度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取得了快速增长,导致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对于交易定价及支付方式等核心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同时由于公司内部面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经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策程序
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收购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棕榈仟坤置业有限公司控股权事项。
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棕榈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具备合理性,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一直处于筹划阶段,公司与交易对方仅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尚未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
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各方协商后的结果,不会对公司长期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仍然持有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棕榈仟坤置业有限公司各50%的股权,上述两公司运营的长沙浔龙河生态艺术小镇、时光贵州项目作为公司未来在全国各区域进行扩张和发展生态城镇模式的基础,仍能为公司生态城镇业务转型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七、承诺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