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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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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董事HU YUPING未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独立董事刘宁、周玉华、宁清华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a.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b.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a.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b.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修改事宜;

  c.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对原激励对象杨帆等18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658,7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79,662,503股调整为2,077,003,786股,注册资本由2,079,662,503元调整为2,077,003,786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预案可能面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通过的风险;

  2、回购期内股价不在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概述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6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2,077,003,786股的比例不低于1.7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修改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影响分析

  (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本次最低回购金额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50元/股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被注销,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36.36万股,根据目前公司的股本结构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预计可能对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造成以下影响

  如下:

  ■

  (二)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861,112.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28,431.51万元,流动资产294,807.51万元,负债总额232,271.3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26.97%,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2%、3.18%、6.78%。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此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谢玉平女士实施减持之前,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尚未开始商讨筹划,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为公司进一步完善长期激励机制和未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回购预案未能获得审议通过,以及回购期内股价不在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完全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10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8年10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3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10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谢玉平、周桂清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353777-8011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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