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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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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62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海飞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预案是可行的。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 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海飞先生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王亚平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018年5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年6月1日,公司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983,373,047股。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由人民币1,416,695,034元增加到人民币1,983,373,047元。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变更登记事宜。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以上第一、二、四、五、六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6,695,034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3,373,047元。

  二、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16,695,034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83,373,047股,全部为普通股。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63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11: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胡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018年5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年6月1日,公司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983,373,047股。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由人民币1,416,695,034元增加到人民币1,983,373,047元。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6,695,034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3,373,047元。

  二、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16,695,034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83,373,047股,全部为普通股。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以上四项议案均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64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

  ●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10元/股)。

  ●拟回购数量:在上述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为1.51%。

  ●拟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所回购股份将部分用于股权激励。

  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同时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具体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自身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具体的股权激励计划将在后续推出。

  对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剩余的股份,以及如果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相对应的回购股份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进行妥善处理。在此期间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则根据新的法律法规自动进行调整。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股票价格走势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含10元/股(含10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3,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回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约为3,000万股,拟部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因目前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尚不确定,因此回购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尚不确定。如果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依法进行处理,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的股本结构以2018年6月30 日为基础。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约107亿元,净资产约81亿元,货币资金约3.2亿,用于银行理财的资金约7.22亿元,合计可动用的货币资金总额约为10.42亿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的比重为2.8%、3.7%,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此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议案后的12个月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 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经公司内部自查,上述人员的买卖行为均系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 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本次回购股份将部分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3、公司拥有足购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上限30,000万元,并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预案是可行的。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65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资源”或“公司”)于 2018 年 10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大柴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柴旦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目前双方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1日

  注册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法定代表人:安玉坤

  注册资本:194,838,510元

  主营业务:地质勘探、矿山建设、金矿采矿、选冶;相关产品销售(含硫酸,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0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上市公司持有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蔚”)100%股权,上海盛蔚持有青海大柴旦90%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上海盛蔚持有青海大柴旦90%股权;青海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持有青海大柴旦5%股权;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青海大柴旦5%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青海大柴旦资产总额为164,187.01万元、负债总额为9,382.8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136.7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54,804.17万元;2017年度,青海大柴旦营业收入为10,172.12万元、利润总额为-4,475.94万元、净利润为-3,569.57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青海大柴旦资产总额为162,552.77万元、负债总额为10,832.8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566.4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51,719.92万元;2018年上半年,青海大柴旦营业收入为1,243.34万元、利润总额为-3,944.57万元、净利润为-2,983.57万元。

  青海大柴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200,000,000元

  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否

  反担保情况:被担保方不提供反担保。

  公司持有上海盛蔚100%股权,上海盛蔚持有青海大柴旦90%股权。公司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对青海大柴旦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其他股东未实际参与青海大柴旦的日常生产经营,因而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青海大柴旦未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青海大柴旦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支持青海大柴旦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青海大柴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青海大柴旦向上述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2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8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66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15:00至2018年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4、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0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6、回购股份的期限

  1.07、回购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议案1需要逐项表决,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9:30 至 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铮  金梦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75”,投票简称为“银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仅有非累计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将逐项表决议案本身,且对一级议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67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11日,公司接到股东王水通知,王水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2,40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18年10月11日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王水持有公司312,138,1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4%,累计质押股数168,055,9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7%。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质押情况明细表。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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