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兴业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期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10月16日。根据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18年10月15日起,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证银行ETF;场内简称:银行股基,基金认购代码:512823,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兴业证券为网下股票发售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一、 新增网下股票发售代销机构

  ■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兴业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3日

  

  汇添富鑫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注:添富鑫永定开债C尚无份额,无可分配收益。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0月18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本基金A类、C类份额可以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

  5、注册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6、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7、投资者若在汇添富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

  8、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9、咨询办法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