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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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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0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3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制度》具体修订如下:

  ■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制度》具体修订如下:

  ■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泽股份”)下属子公司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泽”)因建设项目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用于“航空及航改发动机关键高温合金部件熔模精密铸造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贷款期限8年。

  本次授信额度拟以上海万泽的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3亿元,万泽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毕天晓先生作为上海万泽的法定代表人,提供全程无限责任保证担保,LUMIN先生作为上海万泽的董事提供全程无限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上海万泽的其他股东上海重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万泽20%股权)以其持有的上海万泽股权(目前对应出资额为2,000万元)对万泽股份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

  2018年5月21日,万泽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由本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公司合作进行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计划为上海万泽担保的额度为5亿元(公告编号:2018-077)。本次公司为上海万泽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未超过上述额度,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7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环城西路3333号2幢2层203室;

  法定代表人:毕天晓;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精密机械设备批发、零售,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金属制品、陶瓷制品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泽航空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30%股权,上海重焕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2、上海万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3、经查询,上海万泽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分别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泽航空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万泽50%、30%股权。本次上海万泽获得农业银行提供3亿元授信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同时上海万泽的其他股东上海重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万泽20%股权)以其持有的上海万泽股权(目前对应出资额为2,000万元)对万泽股份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有助于上海万泽稳步推进“航空及航改发动机关键高温合金部件熔模精密铸造研发生产基地”的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本公司战略转型,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113)。

  2018年10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将该函说明如下:

  1、临时提案人: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2、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上述情况,万泽集团提议:将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

  注:上述新增临时提案1-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临时提案4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

  3、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7,112,5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28%。因此,万泽集团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2018年9月29日公告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补充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下午15:00至10月22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18年9月29日、10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公告。

  议案2、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7日和18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传真:0754-88857179

  3、联系人:蔡岳雄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10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2时30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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