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18年10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通知,同煤集团于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10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33,420,053股,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9%,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同煤集团
2.增持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煤电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的信心所做的决定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5.增持详细情况:
■
6.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后续增持计划
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将持续增持公司股份,总比例不超过2%。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