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8-075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公司特定股东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及其员工跟投平台珠海康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康远”)计划自前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广发信德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4.84%)、珠海康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0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收到广发信德及珠海康远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以上比例均统一四舍五入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发信德和珠海康远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相关承诺,详见2018年4月1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特定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截至本公告日,广发信德和珠海康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广发信德和珠海康远本次减持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所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广发信德及珠海康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