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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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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8-10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经事后审核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更正前: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10月10日,公司与兴湘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兴湘集团以人民币6,670.67万元(陆仟陆佰柒拾万零陆仟柒佰元)受让博云汽车82.59%的股权。2018年11月11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进行了审核确认。

  更正后: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10月10日,公司与兴湘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兴湘集团以人民币6,670.67万元(陆仟陆佰柒拾万零陆仟柒佰元)受让博云汽车82.59%的股权。2018年10月11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进行了审核确认。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18-11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可以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此议案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购买4,000万元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伟徽新材已收回本金4,000万元,获得理财投资收益538,666.67元。

  二、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8年10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伟徽新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4,0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产品名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公司18JG1979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3个月

  4、预期年化收益率:3.7%-4.15%

  5、产品收益计算日:2018年10月11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01月10日

  7、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万元

  8、资金来源:伟徽新材闲置自有资金

  9、伟徽新材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甚至不能获得本金回收。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或本金的回收。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浦发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18-10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汽车”)82.59%股权。本项交易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

  由于在首次信息发布期内,公司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了更加有效实施挂牌控股子公司博云汽车的股权转让,公司于2018年5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方案的议案》,公司对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博云汽车股权的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9日,根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规则和转让公告约定,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兴湘集团”)符合受让条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 2,000 万元,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兴湘集团拟以人民币6,670.67万元(陆仟陆佰柒拾万零陆仟柒佰元)受让博云汽车82.59%的股权。

  2018年10月10日,公司与兴湘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兴湘集团以人民币6,670.67万元(陆仟陆佰柒拾万零陆仟柒佰元)受让博云汽车82.59%的股权。2018年11月11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进行了审核确认。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湖南省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兴湘集团定位为“三个平台”,即: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平台、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国企改革发展金融服务支持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3、注册资本:10亿元

  4、注册地址/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

  5、经营范围:依法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资本运营;接收处置省属国有企业经批准核销的不良资产;打包收购、管理和处置省属国有企业所欠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开展相关的资本投资和产业投资、产权(股权)托管业务;开展企业发展和改革改制的财务顾问、投资咨询、重组并购等相关的中介业务;出资人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7、主要股东: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兴湘集团总资产103.03亿元,所有者权益60亿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博云汽车基本情况详见2017年11月8日、2018年5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博云汽车82.59%股权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1326号),评估值为8,235.12万元,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以不低于8,235.12万元的价格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82.59%股权,由于挂牌期满无受让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批,挂牌价格进行了两次下调,最后一次的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6670.67万元。

  博云汽车82.59%股权系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定价公正、合理,成交价格公允。

  六、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权交易的标的

  公司合法持有的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82.59%股权(人民币11,150万元注册资本)。

  2、产权交易的价格

  人民币陆仟陆佰柒拾万零陆仟柒佰元整(¥66,706,700.00)

  3、产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

  兴湘集团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付款人民币4,002.402万元(交易价款的60%)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结算专户;剩余款项人民币2,668.268万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汇入湖南联交所结算账户,并提供合法、足额的担保,剩余款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兴湘集团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抵作部分交易价款。

  4、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1)截至2017年9月30日,博云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对博云汽车债权合计191,780,810.38元,其中:博云汽车欠转让方借款本金130,000,000.00元、借款利息11,780,810.38元,博云汽车欠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00.00元。兴湘集团须代博云汽车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6,300万元,剩余款项由转受让双方另行协商,但最迟不晚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支付。兴湘集团须为上述未偿还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2)博云新材为博云汽车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担保,股权交割日之前博云汽车到期的债务如有续贷,则由博云新材继续提供担保;股权交割日之后,在博云汽车偿还借款或博云新材为博云汽车提供的相关担保期限到期后,博云新材不再为博云汽车提供担保。

  (3)转让前博云汽车的其他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博云汽车继续享有和承受。新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或者享有其对博云汽车的义务或权利。

  5、权证的变更

  经转受让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博云汽车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6、产权交易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支付。

  7、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转让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双倍返还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交易保证金。

  转受让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且受让方对合同解除不承担责任的,转让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未能按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壹日,应按未付交易价款数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充分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如在整个产权交割和权证变更中,相关方违反应履行的义务,则按《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责任。

  (5)经转受让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七、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资产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博云汽车92.59%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博云汽车10%股权,博云汽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为博云汽车提供资金支持形成了应收博云汽车借款本金15,250.00万元及利息1,495.81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博云汽车提供资金支持形成了应收博云汽车借款本金5,000万元,相关的资金支持在博云汽车转让完成后将会形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为博云汽车的银行借款8,300万元提供了保证担保,在博云汽车转让完成后将会形成公司对外担保。

  本次交易预计影响公司2018年税前利润增加约6,700万元,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八、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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