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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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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书面确认的次日公告。

  3.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六、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段西军

  联系电话:020-83936666

  传真:020-8989906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八)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广州东塔)10、29层

  负责人:王晓华

  电话:020—37181388,38783066

  传真:020—37181333

  经办律师:梁晓惠,杨琳

  联系人:梁晓惠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人代表:毛鞍宁

  联系人:赵雅

  电话:020-28812888

  传真:020-2881261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明明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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