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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

  关于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中证800B”份额(积极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中证800B,基金代码:150139)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250元及以下时,本基金之“银华中证800”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800分级,基金代码:161825)、“中证800A”份额(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中证800A,基金代码:150138)及“中证800B”份额将进行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0月11日,中证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人密切关注中证800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目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发生后,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注意折溢价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根据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本基金优先满足中证800A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后,将剩余净资产计为中证800B份额的净资产。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中证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安全和约定应得收益。

  三、本基金中证800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如本基金触发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中证800B份额的杠杆倍数将由目前的约3倍降低为初始的2倍,相应地,中证800B份额的份额净值随母基金份额净值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减小。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当某交易日中证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250元及以下时,触发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该交易日即为折算触发日。由于折算基准日为折算触发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折算基准日的市场波动可能造成800分级份额净值波动,导致中证800B份额净值相应波动,从而使得折算基准日的中证800B份额净值与折算触发日中证800B份额净值以及折算阈值0.250元均存在一定的差异。

  五、本基金中证800A份额具有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发生后,原中证800A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中证800A份额,变为同时包括低风险收益特征中证80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800分级份额,因此原中证8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800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由于折算后份额数取整计算而导致相应的不足1份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本基金在折算期间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中证800A份额与中证800B份额的上市交易,暂停800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人予以关注。

  投资人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关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转债B级”份额(积极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B级,基金代码:150144)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元及以下时,本基金之“银华转债”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转债,基金代码:161826)、“转债A级”份额(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A级,基金代码:150143)及“转债B级”份额将进行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0月11日,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人密切关注转债B级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目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发生后,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注意折溢价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根据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本基金优先满足转债A级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后,将剩余净资产计为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转债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安全和约定应得收益。在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可能归零,转债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如果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归零,依据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的份额折算原则和计算公式,转债B级份额持有人在折算后所持有的转债B级份额数量也将归零。

  三、本基金转债B级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如本基金触发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转债B级份额的杠杆倍数将由目前的约4倍降低为初始的3.33倍,相应地,转债B级份额的份额净值随母基金份额净值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减小。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当某交易日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元及以下时,触发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该交易日即为折算触发日。由于折算基准日为折算触发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折算基准日的市场波动可能造成银华转债份额净值波动,导致转债B级份额净值相应波动,从而使得折算基准日的转债B级份额净值与折算触发日转债B级份额净值以及折算阈值0.450元均存在一定的差异。

  五、本基金转债A级份额具有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发生后,原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转债A级份额,变为同时包括低风险收益特征转债A级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转债份额,因此原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由于折算后份额数取整计算而导致相应的不足1份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本基金在折算期间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转债A级份额与转债B级份额的上市交易,暂停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人予以关注。

  投资人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因境外交易所休市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18年10月17日为香港公众假日——重阳节。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经纬纺机、长信科技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0月11日,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经纬纺机(代码:000666)、长信科技(代码:30008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上述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上述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因境外交易所休市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18年10月17日为香港公众假日——重阳节。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9日发布的《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10月18日仅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继续暂停本基金10万元以上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留意。

  2、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因境外交易所休市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18年10月17日为香港公众假日——重阳节。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9日发布的《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10月18日仅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继续暂停本基金10万元以上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留意。

  2、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因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8月1日发布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8月3日起限制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故自2018年10月18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继续限制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证800B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证800B”份额(积极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中证800B,基金代码:150139)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截至2018年10月10日,中证800B份额二级市场收盘价为0.576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0.451元,溢价幅度达到27.72%,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中证800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由于中证800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中证800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银华中证800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800分级,基金代码:161825)和中证800A份额(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中证800A,基金代码:150138)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中证800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风险也较高。中证800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中证800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10月11日收盘,中证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下阈值。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中证800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溢价率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转债B级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转债B级”份额(积极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B级,基金代码:150144)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截至2018年10月10日,转债B级份额二级市场收盘价为0.944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0.761元,溢价幅度达到24.05%,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转债B级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由于转债B级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转债B级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银华转债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转债,基金代码:161826)和转债A级份额(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A级,基金代码:150143)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转债B级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风险也较高。转债B级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转债B级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10月11日收盘,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下阈值。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转债B级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溢价率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8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权益登记日即2018年10月19日15:00起,至2018年11月12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收件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1座8层客户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738

  联系人:雷洋

  联系电话:010-5816300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修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9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在登记机构预留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警官证、户口本和中国护照等)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权益登记日即2018年10月19日15:00起,至2018年11月12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处,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1座8层客户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738

  联系人:雷洋

  联系电话:010-58163005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无法辨认、空白、字迹模糊不清、相互矛盾或意愿无法判断,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修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有效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2013年6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18年10月19日。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恩彤

  联系电话:400-678-3333

  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2、监督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联系人:赵蓉

  联系电话:010-85197506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一:《关于修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修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修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封闭运作周期、业绩比较基准等条款的相关事项。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及修改后基金合同的生效事宜参见附件四《关于修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关于修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转型实施时披露修改后的基金法律文件;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等事项的转型实施安排,以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事宜,并发布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二:

  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8年11月12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人(或本机构)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关于修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应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因此针对上述审议事项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转型方案要点

  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封闭运作周期由“一年”改为“六个月”

  修改前: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修改后: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六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至该封闭期首日六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其中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或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修改前:人民银行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10%

  修改后: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三)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和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关于修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转型实施时披露修改后的基金法律文件,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安排等事项的转型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前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前,将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

  (四)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不少于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赎回或转换转出),在此期间本基金豁免遵守《基金合同》中关于封闭期和开放期、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相关规定。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起不少于二十个开放日后,修订后的《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具体生效日期将由本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自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新的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基金管理人就转型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40号)准予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可以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变更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等。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

  因此,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可行性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登记机构的变更,技术上可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顺利执行。

  为实现基金合同修改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与登记机构已就基金变更有关的会计处理、注册登记、系统准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已经做好了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准备。

  四、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预防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新的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议案。

  (二)预防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五、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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