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高升控股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8-101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8号楼(绿地中心A座)A区10层。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耀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量304,861,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0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量4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772,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

  2、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861,9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2,9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隽溥、宋红畅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