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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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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
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

  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中弘股份,股票代码:000979)) 股票已连续14个交易日(2018年9月13日-10月10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十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条的规定,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7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9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6份,实收董事表决票6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经营托管协议〉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10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经营托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8-16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签署〈经营托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该经营托管事项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67)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9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刚  王杨

  联系电话: 010-59279999转9979、 010-59279979

  联系传真:010-59279979

  电子邮箱:wangyangwwyy20@sina.com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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