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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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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9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清新环境,证券代码:002573)自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复牌后将继续推进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或“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股东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相关方案尚待最终确认及通过有关机构内部审核程序。本次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债转股或股权转让等方式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股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自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9月27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公布一次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各方正在积极商讨、推进本次事项的相关工作,目前相关方案尚待最终确认及通过有关机构内部审核程序。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清新环境,证券代码:002573)自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将继续推进本次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9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着“公平、公证、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达成战略合作。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并拟签署相关正式协议时,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全环保公司”)隶属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QHSE整体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主要为能源行业提供安全环保咨询、溢油应急、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监理、培训、人力资源等专业技术服务,拥有集研发设计、开发制造、施工建设、投资运营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企业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7061103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负责人:刘怀增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30日

  经营范围:安全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产品开发、应用、管理、咨询;环境调查、治理、监测及影响评价咨询;再生资源回收、批发;船舶油舱清洗及配套维修服务;垃圾箱、污油水罐租赁;油田废弃品回收服务;岗位技能提高、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劳务服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安全环保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司

  (一)合作内容

  基于双方对节能环保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共识,以及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平台资源与民营企业灵活机制互动合作的认同,安全环保公司与清新环境拟发挥在石油化工及节能环保领域各自具备的优势,探讨和推进双方开展全面合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推进市场资源协同、对接项目联合投资、协商双方股权合作等。

  (二)合作方式

  1、鉴于安全环保公司在石油石化领域有丰富的市场资源,以及清新环境在工业大气治理方面具备长期成功经验,双方拟协商成立合作团队,在石油化工行业脱硫脱硝、VOCs综合治理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市场推广、工程实施及项目投资等合作。

  2、鉴于安全环保公司作为央企成员单位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融资信誉,以及清新环境在环保治理投资领域具备的投资和投后管理经验,双方拟探讨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能性,共同投资孵化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节能环保项目。

  3、在安全环保公司对清新环境的资产质地和盈利能力进行充分尽调和评估后,双方不排除探讨进行股权合作、共同设立子公司等合作,推进双方战略合作向深层次开展。

  上述合作内容仅是双方初步达成的意向性共识,不具备约束力,具体合作内容和形式需以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作期限内,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四)后续合作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尽快就协议中确定的合作事项进行详谈,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如双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协议为准。

  (五)保密

  双方承诺对于在本合作协议的履行中获取或知悉的另一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和形式需以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因此其后续进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签署正式协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三)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发掘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对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意向性约定,双方针对具体事项需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同,具体合作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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