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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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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
到期安排及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0804”)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担保人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14号),于 2014年9月12日至 2014年9月24日进行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2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鉴于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即将到期,因未能符合避险策略基金存续条件,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变,原基金代码由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承,亦保持为“000804”。转型后基金的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按照《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即自2018年10月12日(含)至2018年10月17日(含)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在此期间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业务和转换转入业务。

  在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选择如下到期操作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3)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上述(1)、(2)到期选择,则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默认操作日期为到期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在到期期间内,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基金赎回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的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在本基金到期期间截止日次日,即2018年10月18日起,“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即日起生效。

  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业务自本基金到期期间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重新开始办理。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业务的具体日期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关于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阅读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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