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30日,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贝珠宝支行签署了关于对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托利”)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成201803202(水贝珠宝)-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履行程序概述
2018年3月28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号)。
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的议案》,决定对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提供6500万元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其他股东以持有深圳托利的股权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景丽花园1栋210房
4.法定代表人:赵新杰
5.经营范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及普通货运。
6.截止2017年12月31日,深圳托利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9,850.75万元,负债总额14,452.09万元;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40,339.98万元,净利润743.61万元。
7.股权结构: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持股比例为86.17%;自然人持股比例为13.83%。另外需要说明: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失信查询:经查询,深圳托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贝珠宝支行
(3)债务人: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8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29日止。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1.被担保方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且符合担保条件,该项融资有利于提高被担保人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要求,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宜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本次担保审议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8,5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担保合同;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