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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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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49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分项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欣、张强、刘雨露、刘建国均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以《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分项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曹越、高滨、刘洪川均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以《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董事提名人,发表了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发表了候选人声明。声明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上述提名。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等的有关要求。

  同意本次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不设副董事长;监事会人数由5名调整为3名,其中职工代表1名,不设副主席,并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修改后的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公司已就不再续聘事项事先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了理解。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

  3、同意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五)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资金占用款项的议案》。董事黄欣、洪军、青雷、梁明武、刘雨露由于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骏泰新材料在2018年10月31日前偿还本年应还的2亿元占用资金后,剩余待偿还本金及相关资金使用费延期10个月,即在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偿还。泰格林纸做了相应承诺。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的资金占用款项,符合其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相关承诺的切实可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资金占用款项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原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四)决定8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项维修和技措项目,决定单项300万元(净值)以下的资产处置项目;”

  修改为:“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四)决定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项维修和技措项目,决定单项300万元(净值)以下的资产处置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欣,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师。201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党委委员,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曾兼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关联方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强,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关联方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雨露,男,1974年5月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现兼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会计主管,广东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咨询部副经理,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其中2013年4至2016年8月兼任公司副总经理;曾兼任岳阳分公司总经理、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刘雨露先生通过二级市场持有公司股票3万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0万股,兼任公司股东、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建国,男,1964 年 11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园林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0 年至今任浙江诚通凯胜生态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曾任宁波市北仑区桂池苗圃场场长、建绿园艺场场长。

  刘建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000万股,未在公司的关联方担任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曹越,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为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湖南省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咨询专家,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理事,“企业财务信息与资本市场效应”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研究成员。

  曹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的关联方担任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高滨,男,1962年10月出生,纽约大学金融及国际业务博士,教授。现任金维资本基金公司首席投资官、董事,兼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与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曾任雷曼兄弟亚洲数量投资组合策略主管,美林证券日本证券有限公司太平洋地区利率研究部主管,美林(亚太)亚洲利率与外汇策略部主管,Guard Capital创始策略总监。

  高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的关联方担任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洪川,男,1966年10月出生,哈佛大学法学硕士,中国律师及美国纽约州律师。现任世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高伟绅(Clifford Chance)伦敦、香港办公室访问律师,美国世达法律事务所(Skadden, Arps)律师,北京怡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洪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的关联方担任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600963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50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结构,提高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不设副董事长;监事会人数由5名调整为3名,其中职工代表1名,不设副主席;并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原“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修改为: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二、原“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改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三、原“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四、原“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五、原“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2人。……”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1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5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启用集团合格社会审计服务机构备选库的通知》,公司原聘请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不在备选库之中。为有效开展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提议聘请已入选备选库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

  公司已就不再续聘事项事先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了理解。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

  3、同意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

  股票代码:600963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5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资金占用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资金占用款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9月21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出具的《关于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资金占用款项情况的告知函》,泰格林纸全资子公司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骏泰新材料”)拟将原定于2018年10月31日前偿还的、因资产转换原因形成的、2018年度应偿还的占用资金及相关资金使用费延期10个月(即在2019年8月31日前)偿还。有关情况如下:

  一、占用资金形成原因

  骏泰新材料此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此期间,公司为其生产经营提供了149,681.23万元(本金)的资金支持。因其持续多年较大额度亏损,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并威胁到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2015年10月公司与泰格林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以持有的骏泰新材料100%股权与泰格林纸所属的部分子公司的股权、相关债权、部分土地资产与固定资产等进行资产置换,骏泰新材料成为了泰格林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的资金支持变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资产置换协议》的约定,骏泰新材料对所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应在三年内分次还清(即2016年10月31日前付清总额的30%、2017年10月31日前付清总额的30%、2018年10月31日前付清总额40%),并由泰格林纸提供担保。骏泰新材料占用的资金每年按占用余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收资金使用费,并随同偿付资金一并收取。

  泰格林纸承诺:若在上述借款尚未清偿前出让所持岳阳林纸股份,该出让股份所得收入,优先用于清偿上述借款。泰格林纸承诺:作为骏泰新材料的控股股东,将严格按照《资产置换协议》约定督促骏泰科技归还款项,并向岳阳林纸提供相应担保。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因此给岳阳林纸造成的损失。

  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骏泰浆纸100%股权与控股股东部分资产进行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偿还执行情况

  2016年10月26日、27日、28日,骏泰新材料分三次累计偿还了2016年度内应偿还的本息金额51,834.61万元,本金偿还占应偿还总额的30%。

  2017年10月30日,骏泰科技偿还了2017年度内应偿还的本息金额49,658.23万元,本金偿还占应偿还总额的30%。

  还款期前两年,骏泰新材料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偿还了应偿还本金总额60%及所对应的资金使用费。

  从2018年6月8日开始,骏泰新材料持续偿还占用资金,截至2018年9月21日,骏泰新材料累计偿还2018年度应还本金合计10,000万元,并计划在2018年10月31日前再偿还2018年度应还本金10,000万元。

  三、延期偿还的原因

  骏泰新材料自2016年实施业务转型创新、管理水平得到实质性的提高,2016年、2017年经营业绩出现明显好转。但此前多年的较大亏损导致其历史包袱过重,资产负债率超过80%,有息负债高达28亿元。即使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骏泰新材料仍通过自身的努力,在2016年、2017年按时足额偿还了应付占用资金,而且计划在2018年10月31日前再偿还20,000万元。为保证自身生产经营对资金的最低需要,骏泰新材料目前已无更多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四、延期偿还时间安排

  骏泰新材料计划延期10个月,即在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偿还剩余待偿还本金及相关资金使用费。

  五、保障措施

  1、骏泰新材料将继续抓住所在行业景气度向好的有利机会,组织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使企业的经营业绩不断提升,获得更多的现金流,增加债务的偿还能力。同时抓紧组织实施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强、投资相对较少的技改技措项目,扩大再生产,努力提升其盈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打下坚实基础。

  2、骏泰新材料将抓紧组织实施其混合所有制的改制工作,在得到其上级主管机构批准的基础上,引入3-6家积极的战略投资者,实施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除用于偿还占用资金外,其余用于其生产经营发展。该方案计划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

  3、泰格林纸的承诺

  为保证骏泰新材料在延期期限内顺利还款,泰格林纸作出如下承诺:作为骏泰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将首先督促骏泰新材料提时足额归还剩余占用款项,并向岳阳林纸提供相应担保。如确认骏泰新材料不能按期足额偿还占用资金,则将在确定的还款日前一个月,筹集资金代其偿还。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因此给岳阳林纸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的资金占用款项,符合其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相关承诺的切实可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2018年10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资金占用款项的议案》,同意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资金占用款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的资金占用款项,符合其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相关承诺的切实可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的资金占用款项,有利于占用款项偿还措施的切实落实,延期偿还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认为: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资金占用款项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资金占用款项的事项无异议。

  九、其他

  1、骏泰新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7年骏泰新材料全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4,488.6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8,043.98万元。2018年1-6月,骏泰新材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2,646.8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9,686.81万元。骏泰新材料的经营情况目前良好。

  2、此次泰格林纸向公司提出延期偿还事宜未与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事前沟通,也不存在与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事前沟通的意图,亦不存在拟提前与非关联股东沟通影响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的情形或意图。

  3、此次延期偿还事宜涉及控股股东泰格林纸就出具新的承诺,相关承诺与延期偿还议案一起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无异议,相关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泰格林纸及其他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泰格林纸此次延期偿还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53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29日

  至2018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3、4.00、5.00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6.00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特别决议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00、5.0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符合关联关系的股东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

  邮政编码:414002

  联 系 人:顾吉顺

  联系电话:0730-8590683

  联系传真:0730-8562203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8年10月   日

  备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投票数”栏内填写票数。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100股股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4名,董事候选人有4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4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4名,董事候选人有4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就有4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4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4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5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发出时间、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在岳阳市城陵矶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国利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分项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袁国利、马东均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以《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的资金占用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骏泰新材料延期偿还资产置换所形成的资金占用款项,有利于占用款项偿还措施的切实落实,延期偿还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袁国利,男,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任岳阳造纸厂政工部副部长,公司办、党委办副主任,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办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马东,男,1969年10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金融工程)。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经理。1990年12月进入国家监察部工作,1992年进入中央纪委工作。曾任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二处副处长、财务一处副处长、处长、审计处处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机关工会经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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