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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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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18-53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郭文仓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李峰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共6项,其中:第1、2项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6项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第1—3项议案均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票数863,530,820股,实际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76,000,000股;第4—6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根据公司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上交所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表决结果,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上,与会股东听取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十三届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决议》,公司民主推选翟正义、张小忠、崔军等三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监事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18年9月19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8-049号)、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18-050号)。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恩磊、尉海滨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54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2号)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公告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号)。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5月17日、6月9日、7月12日、8月10日、9月11日披露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0号、临 2018-035号、临 2018-038号、临 2018-040号、临 2018-043号、临 2018-047号);于2018 年6月28日披露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号)。2018年8月10日和2018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4号;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号)。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65,000万元,并就向认购方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将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5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郭文仓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郭文仓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郭毅民、李峰、黄振涛等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郭文仓、郭毅民、李峰、黄振涛等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郭文仓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峰任公司总经理,王洪云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李峰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成向贵、张国富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晓军任公司财务总监,柴高贵任公司总工程师,乔军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董事会聘任李延龙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峰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附后。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2018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郭文仓等人员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郭文仓等人员个人简历

  郭文仓,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山西代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毅民,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四川达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峰,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山西襄汾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委员,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黄振涛,男,汉族,1972 年 7 月出生,山西平定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经济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

  成向贵,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山西交城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经济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张国富,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山西阳城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机动处处长、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总指挥。

  王晓军,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河北迁安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会计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柴高贵,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山西夏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1996年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乔军,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山西洪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王洪云,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山西洪洞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李延龙,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山西洪洞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经济师。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秘书科科长。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5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景春选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景春选监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个人简历:景春选,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山西永济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主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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