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通知,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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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456,844,794股,占公司2018年9月28日总股本的30.47%,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后,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300,772,184股,占公司 2018年9月28日总股本的20.0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5.84%。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