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8年10月9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见证下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教育厅签订了《安徽省2018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采购采购合同》(项目编号 2018HACZ3800)。
●合同金额:本合同的预算总金额为1,985,633,716.46元,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折扣率为码洋的99.5%。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采购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行为,公司继续成为安徽省2018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的单一来源供货方,对公司2018年至2021年的收入和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
2018年10月9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见证下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教育厅签订了《安徽省2018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采购采购合同》(项目编号 2018HACZ3800)。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情况
买方:安徽省教育厅
卖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1、安徽省教育厅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指导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统筹和指导全省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 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是安徽省2018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的采购代理机构。
3、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安徽省2018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采购。
2、合同金额:本合同的预算总金额为1,985,633,716.46元(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亿捌仟伍佰陆拾叁万叁仟柒佰壹拾陆元肆角陆分),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折扣率为码洋的99.5%,合同款支付依据每季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3、供货期限:卖方应在每学期开学前5日将买方采购的中小学教科书送到买方各区域指定的地点,由买方进行验收,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1095日内将货物送到完毕。
4、付款方式:按学期支付,当季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本季款项。
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收受人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期限为验收合格后1个月,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的赔偿。
6、签约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7、合同的生效:自买卖双方授权代表和见证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8、其他: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肥人民法院起诉。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购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行为,公司继续成为安徽省2018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的单一来源供货方,对公司2018年至2021年的收入和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同风险提示
本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但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2018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采购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