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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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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合作新方向

  理财新规等细则的落地不仅对银行带来利好,对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等机构而言,也需要积极研讨,调整业务,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的业务合作。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一些基金公司已在内部对于新规和未来银行与基金公司合作模式进行探讨。根据理财新规第35条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与第48条对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的要求,商业银行与基金公司大致有三种合作模式,一是认/申购公募基金,二是委托给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委外),三是基金公司充当投资顾问。

  上海一家公募基金公司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具备条件的银行会逐步成立子公司、完善投资团队实力,但绝大多数城农商行不具备成立子公司的条件。而理财资金委外业务因为近两年股市震荡行情,业绩不佳,资金脱离银行控制亦受诟病。投顾模式与申购公募基金可能会成为银行的首选。

  他认为,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分析,银行比较关注回撤、力求净值稳定,产品需求可能会集中在二级债基、绝对收益策略、量化与指数等产品当中。部分理财资金会配置一些宽基指数基金,在自身投研实力有限的情况下,不太可能配置太多的行业、主题等细分的指数基金。

  “理财新规明确银行理财可以配置公募基金,在商业银行尚未建设优秀投研团队前,势必会提升对基金品种的诉求。”华宝证券研究创新部负责人杨宇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基金公司应聚焦于能够体现专业能力(而非撮合、通道能力)的投研领域,重新审视国内外新环境下投研体系的革新与优化,重视绝对收益诉求的投资策略和产品提供,积极与银行开展相应合作。

  券商资管方面也在探索与银行的新业务合作模式。华东某中型券商资管人士汪东(化名)告诉记者,在资管新规发布后,银行对低风险净值型产品有较大需求。目前已有银行通过向公司定制净值型固收产品,满足部分其私行部门高净值客户需求。今年以来,公司已发行了几十亿这类产品,主要是小集合。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不少券商资管机构今年以来在债券类产品、低波动的类固收产品、私募FOF等中低风险领域都有所发力。例如国泰君安资管近期发行了定开债和量化FOF两款产品。

  从产品端观察,资管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将发生深刻变化。华鑫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陈戈表示:“银行的需求会更加具体,银行背后的投资人也会明白自己到底投的是什么、预期的风险收益特征是怎样。这些都需要通过更加定制化的、透明度高的和符合适当性原则的产品来实现,对于券商资管机构整体的产品设计能力、反应能力和管理能力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此外,从理财新规相关内容来看,明确银行体系内发行的公募理财可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酝酿中的银行理财子公司细则将进一步允许公募理财直接投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

  多位基金公司机构销售部或产品部人士表示,理论上而言,这对股市存在长期利好效应,并利好权益投资能力较强的大型基金公司,但能够带来的资金规模尚待观察。

  华中某券商资管投资经理向记者表示,理财新规对权益类产品有利,其中和券商资管合作仍是重要的渠道。今后,银行和券商资管的业务合作会更紧密,形式也会更多样。作为券商要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在产品安全性上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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