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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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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

  

  重要提示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1月15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3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2月27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也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8月27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8年2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设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 0188

  传真:(021)5169 0177

  联系人:周良子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1280号文件批准,于2013年11月7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经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公告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亿元。2018年1月25日,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9亿元。

  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43,41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1.49%;

  利安资金管理公司(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出资人民币256,59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8.51%;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马宇晖先生,董事长,学士。12年金融业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产品开发副经理、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副行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章宁宁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邹忠良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销售部副经理、市场部高级副经理、业务发展部高级副经理;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助理(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个人银行);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陈首平先生,董事,学士,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经理、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利安资金管理公司董事。

  陈友良先生,董事,硕士,马来西亚籍。曾任职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风险分析师;巴克莱资本操作风险管理部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业务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主席办公室主席特别助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资金部副总裁;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资产负债管理总经理。现任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北亚区首席风险官。

  芦特尔先生,董事,学士。15年金融业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巍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外运大连公司、美国飞驰集团无锡公司。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康吉言女士,独立董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基础工程公司、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事务所(上海沪港审计师事务所)、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合伙人;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交易处副处长,现任暖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

  2.监事会成员

  毛隽女士,监事长,博士。21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国际部高级客户经理;上海银行外滩支行市场部副经理、黄浦支行支行风险管理部经理;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大中企业一部总经理、徐汇支行行长、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姜丽荣先生,监事,硕士。6 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同业部同业销售岗、非银同业部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部副总监。

  狄泽先生,监事,学士。12 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专员;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监,兼风险管理部副总监,兼合规部副总监。

  3.管理层成员

  芦特尔先生,总经理,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毛慧女士,督察长,硕士。13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监察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乔嘉麒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9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固定收益交易员,从事债券及固定收益衍生品自营交易、自营投资管理、流动性管理等工作。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助理。

  卢绮婷女士,金融学硕士,3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交易员,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公司总经理芦特尔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助理徐翔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李永兴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助理乔嘉麒先生担任执行委员。

  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各基金经理、各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可列席,但不具有投票权。

  总经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协调统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议案通过需经2/3以上委员同意,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7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16,920.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83.62亿元,增幅3.47%。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72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1%至1,390.09亿元,盈利水平实现平稳增长。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5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节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人:吴亦弓

  联系电话:(021)51690103

  传真:(021)6887 8782、6887 8773

  客服热线:021-51690111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2、代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网址:www.nbcb.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站: www.howbuy.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赵楠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站:www.ydsc.com.cn

  (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301

  网址:www.lufunds.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站:www.swhysc.com

  (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李季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站:www.tfzq.com

  (1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12)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陈媛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网址信息:www.shhxzq.com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1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1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1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0188

  传真:(021)51690179

  联系人:曹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8G

  办公地址: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8G

  负责人:奚正辉

  电话:  021-50366225

  传真:  021-50366733

  经办律师:屠勰、孙贤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第四节基金的名称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

  第五节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节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较高收益。

  第七节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以下:

  (一)现金;

  (二)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三)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四)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节基金的投资策略

  1、货币市场利率研判与管理策略

  货币市场利率研判与管理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财政与货币政策和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研究与分析,对未来一段时期的货币市场利率进行研究判断,并根据研究结论制定和调整组合的期限和品种配置,追求更高收益。

  2、期限配置策略

  根据对货币市场利率与投资人流动性需求的判断,确定并调整组合的平均期限。在预期货币市场利率上升时或投资人赎回需求提高时,缩短组合的平均期限,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和满足投资人流动性需求;在预期短期利率下降时或投资人申购意愿提高时,延长组合的平均期限,以获得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利率水平和为投资人潜在投资需求提前做准备。

  3、类属和品种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工具包括在交易所的短期国债、企业债和债券回购,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短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和债券回购,以及同业存款、定期存款等品种。由于上述工具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和收益特征,本基金统筹兼顾投资人的流动性与收益率要求,制定并调整类属和品种配置策略,在保证组合的流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高组合的收益性。

  4、灵活的交易策略

  由于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年末、季末效应等因素,以及投资人对信息可能产生的过度反应都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发生短时的失衡。这种失衡将带来一定市场机会。通过研究其动因,可以更有效地获得市场失衡带来的投资收益。

  第九节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节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第十一节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日为2018年6月30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较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违规超过120天的情况。

  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违规超过240天的情况。

  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债券中有三只债券的摊余成本相等,按照摊余成本的大小排名并列第十位,故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债券明细中实际填列了十二只债券。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元。

  9.2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的18浦发银行CD074,其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发布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分行处罚事项的公告》公告,公告披露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监罚字【2018】2号)的相关情况,并表示相关罚款金额以全额计入2017年度公司损益,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的18南京银行CD069,其发行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发布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分行行政处罚事项公告》,公告披露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监罚决字【2018】1号)的相关情况,并表示相关处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的18浦发银行CD147,其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发布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分行处罚事项的公告》,公告披露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监罚字【2018】2号)的相关情况,并表示相关罚款金额以全额计入2017年度公司损益,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9.3除此之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节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06月30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第十三节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4、本条第(一)款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在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节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重要提示的部分信息;

  2. 更新了绪言的部分信息;

  3. 更新了释义的部分信息;

  4. 变更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5.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6. 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部分信息;

  7. 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的部分信息;

  8. 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9.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10. 变更了基金资产的估值的部分信息;

  11. 更新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的部分信息;

  12. 更新了基金的信息披露的部分信息;

  13. 更新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的部分信息;

  14. 更新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的部分信息;

  15. 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部分信息;

  16. 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新增了本基金自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7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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