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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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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台华新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2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或甲方)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台华新材或乙方)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总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清岛

  注册资本:5476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新型纺织材料及特种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他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纺织品、机械设备及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

  企业简介: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定位锦纶领域,目前已经形成锦纶纺丝、织造、染色及后整理等完整的锦纶纺织产业链,是国内重要的锦纶全产业链生产企业,已成为我国锦纶纺织面料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连续多年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为国家锦纶面料产品开发基地、被中国长丝织造协会评为中国功能性锦纶丝织物精品生产基地、被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和纺织产品开发中心授予国家锦纶面料流行趋势研究中心。公司是《锦纶印染布》、《化纤长丝免缝防钻绒织物》行业标准第一起草单位、《锦纶丝织物》行业标准第二起草单位,是国家商务部指定的中国盛泽丝绸市场化纤指数采样单位,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授予产品开发贡献奖、全国纺织行业质量管理示范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

  关联关系:台华新材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台华新材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总部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与台华新材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诚信互惠,共同发展。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形成务实双赢合作,为军民融合全产业链创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有效支撑。

  2、产业互补,强化优势。甲乙双方同为A股上市公司,各自产业链具有行业龙头优势,且具有极强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因此拟共同拓展和培育锦纶长纤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甲方同意利用自己在合作领域的信息优势与市场优势,与乙方共同进行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订单承接及量产转化。乙方同意利用自己在锦纶领域的技术、产业链优势和生产管理经验,为甲乙双方合作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量产转化和市场开拓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3、战略协同,全面合作。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紧密和共赢的多领域、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以及军民两向应用领域,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技术共享、产能互补、市场共建、资本共融。

  4、探索模式,构建典范。双方同意通过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致力于探索产业链合作和军民融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努力成为技术与产业链行业合作的典范,军民融合的标杆,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领域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科研技术合作

  探索建立产业协同及科研技术合作长效机制,形成行业国内军品、特殊防护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1)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参与设立军民融合联合技术中心,开展相关产品的科研合作,将终端市场需求作为联合科研协同创新的主要工作方向,推进锦纶材料在军需品及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新产品开发,并积极实现民用转化,将技术中心建设成为汇聚科研成果、实现军民融合、推广产业化实施的技术服务平台。

  (2)建立双方高新技术人才交流机制,加大加深协同创新工作力度。

  (3)双方积极开展科研技术项目知识产权申报工作。整合双方检验检测机构及样机试制软硬件资源,共同为科研项目提供技术保障。

  (4)乙方积极支持并参与甲方主导的科研开发项目和有关科研课题活动。

  2、产品合作

  双方围绕国内军品、国际军品、特种防护、军旅户外、行业制服、时尚服饰等市场需求积极开展业务合作。双方加快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产品的开发与量产,并积极开拓相关产品的军民融合市场。

  3、产能合作

  双方作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互补优势,共同拓展和培育锦纶长纤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将市场需求的响应方案由原来的行业纵向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替代为横向扁平化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在锦纶长纤的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甲方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合作方。

  4、产业链合作

  双方将充分梳理各自产业链条,整合双方优质产业链资源,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合作机制,为研发成果产业化提供保障,形成全产业链布局。双方为保障合作领域产品开发与量产,将以产业合作为依托,共同挖掘、培育产业链内优质企业,共同就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整合。双方围绕军民融合项目利用技术、产品和客户资源,协同与第三方产业链合作,开发新的军民融合市场。

  5、产业基地合作

  随着技术合作及产业合作的逐步推进,双方将择机在国内选建产业基地,共同打造涵盖纺丝、织造、印染及后整理的军民融合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6、资本合作

  双方积极探索资本层面合作的现实性与可行性,在国企混改、产业基金、交叉持股等方面进行尝试和推广。

  (三)合作方式

  1、战略沟通合作方式,形成双方管理层互通、业务层互动的常态机制,保证双方战略合作项目的有效推进和实现。

  2、科研项目合作方式,甲方将乙方作为科研合作对象,以军民融合科研中心为创新驱动平台,采取委托研发、合作研发、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等形式开展项目合作。

  3、订单合作方式,双方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要求,利用各自产业链资源优势,完成相互交付的订单任务。

  4、资源合作方式,甲乙双方通过市场信息、客户资源、产能资源、产业链资源共享方式实现合作。

  5、投融资合作方式,双方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规划,通过投融资方式实现全方位和深度合作。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框架下,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签署专项协议,明确双方具体项目项下的责任、权利、义务、费用和利益分配等事项。

  6、排他性合作,凡涉及双方开展的合作项目,乙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在军需装备领域只能与际华集团及所属企业合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在该领域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期满前60日双方就是否延续合作期限再行商议,若双方达成合议,则另行签署协议。

  (五)协议效力

  1、本协议作为双方开展各项业务合作的基础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指导精神及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并根据具体合作业务的展开,由双方另行签订各项具体业务协议或项目合同,并以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及项目合同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际华集团和台华新材均为在产业链上具有明显优势的企业,本次战略合作拟充分发挥双方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共同拓展和培育锦纶长纤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际华集团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并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台华新材在锦纶纺丝、坯布织造、面料染色及后整理领域具有深刻技术理解与深厚产业积累,并具有完善的产业链条与充足的产能保障。

  双方一致认同未来军需及特种职业装备领域的良好发展前景,拟共同推进锦纶材料在军需品及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产品开发,且在军需装备领域,对于双方合作开展的项目,台华新材只能与本公司开展合作,不能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本次合作如果顺利实施,将是公司落实中央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直接成果,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加强供应链保障优势,有利于公司开发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正在商谈中,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3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泉州海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或甲方)与泉州海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泉州海天或乙方)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总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泉州海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启明

  注册资本:13100万人民币

  住所:泉州市江南开发区海天工业园

  经营范围:从事PTT聚合物、纺织纤维、纱线、面料、服装的研发;纺织面料、针纺织服装加工制造,批发零售轻纺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通过互联网销售本公司产品;物业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泉州海天是一家集针织面料研发生产、成衣生产、商贸及投资于一体,产业链配套完整的高科技纺织企业。泉州海天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纬编针织产品开发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会长单位。2016年被国家工信部确定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现具备年产织造坯布20000吨,染整面料18000吨,成衣1000万件的生产规模。泉州海天始终定位功能性针织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目前已经形成COOLDRY吸湿速干系列、UNIDRY单向导湿快干系列、SUNLITE,POLALITE轻质蓬松保暖系列、SOFEEL仿棉感系列、SOCORNA生物质环保系列、ECORONA再生聚酯系列等主要产品系列。

  关联关系:泉州海天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泉州海天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总部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与泉州海天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诚信互惠,共同发展。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形成务实双赢合作,为军民融合全产业链创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有效支撑。

  2、产业互补,强化优势。甲乙双方各自产业链具有行业龙头优势,且具有极强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因此拟共同拓展和培育针织功能性化纤(特别是阻燃,抗静电,保暖绒类)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甲方同意利用自己在合作领域的信息优势与市场优势,与乙方共同进行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订单承接及量产转化。乙方同意利用自己在针织功能性化纤产品领域的技术、产业链优势和生产管理经验,为甲乙双方合作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量产转化及市场开拓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3、战略协同,全面合作。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紧密和共赢的多领域、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以及军民两向应用领域,形成信息互通、技术共享、产能互补、市场共建、资本共融,相互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4、探索模式,构建典范。双方同意通过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致力于探索产业链合作和军民融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力争成为产业链行业合作的典范,军民融合的标杆,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领域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科研技术合作

  探索建立产业协同及科研技术合作长效机制。(1)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参与设立针织功能性化纤产品军民融合联合技术中心,开展产品的科研合作,将终端市场需求作为联合科研协同创新的主要工作方向,推进针织功能性化纤面料在军需品及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新产品开发,并积极实现民用转化,将技术中心建设成为汇聚科研成果、实现军民融合、推广产业化实施的技术服务平台。(2)建立双方高新技术人才交流机制,加大加深协同创新工作力度。(3)双方积极开展科研技术项目知识产权申报工作。整合双方检验检测机构及样机试制软硬件资源,共同为科研项目提供技术保障。(4)乙方积极支持并参与甲方主导的科研开发项目和有关科研课题活动。

  2、产品合作

  双方围绕国内军品、国际军品、特种防护、军旅户外、行业制服、时尚服饰等市场需求积极开展业务合作。双方尽快启动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产品的开发与量产,并积极开拓相关产品的军民融合市场。

  3、产能合作

  双方作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互补优势,共同拓展和培育针织功能性化纤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将市场需求的响应方案由原来的行业纵向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替代为横向扁平化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积极拓展相关产品的军民融合市场需求。

  4、产业链整合

  双方将充分梳理各自产业链条,整合双方优质产业链资源,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合作机制,为研发成果产业化提供保障,形成全产业链布局。双方为保障合作领域产品开发与量产,将以产业合作为依托,共同挖掘、培育产业链内优质企业,共同就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整合。双方围绕军民融合项目利用技术、产品和客户资源,协同与第三方合作,开发新的军民融合市场。

  5、产业基地合作

  随着技术合作及产业合作的逐步推进,双方将择机在国内选建产业基地,共同打造涵盖针织织造、印染及后整理的军民融合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6、资本合作

  双方积极探索资本层面合作的现实性与可行性,在国企混改、产业基金、交叉持股等方面进行尝试和推广。

  (三)合作方式

  1、战略沟通合作方式,形成双方管理层互通、业务层互动的常态机制,保证双方战略合作项目的有效推进和实现。

  2、科研项目合作方式,甲方将乙方作为科研合作对象,以军民融合科研中心为创新驱动平台,采取委托研发、合作研发、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等形式开展项目合作。

  3、订单合作方式,双方根据市场要求,利用各自产业链资源优势,完成相互交付的订单任务。

  4、资源合作方式,甲乙双方通过市场信息、客户资源、产能资源、产业链资源共享方式实现合作。

  5、投融资合作方式,双方按照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规划,通过投融资方式实现全方位深度合作。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框架下,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签署专项协议,明确双方具体项目项下的责任、权利、义务、费用和利益分配等事项。

  6、排他性合作,凡涉及双方开展的合作项目,乙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在军需装备领域只能与际华集团及所属企业合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在该领域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期满前60日双方就是否延续合作期限再行商议,若双方达成合议,则另行签署协议。

  (五)协议效力

  1、本协议作为双方开展各项业务合作的基础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指导精神及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并根据具体合作业务的展开,由双方另行签订各项具体业务协议或项目合同,并以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及项目合同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际华集团和泉州海天均为在产业链上具有明显优势的企业,本次战略合作拟充分发挥双方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共同拓展和培育针织功能性化纤(特别是阻燃,抗静电,保暖绒类)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际华集团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并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泉州海天在功能性针织坯布织造、面料染色及后整理领域具有深刻技术理解与深厚产业积累,并具有完善的产业链条与充足的产能保障。

  双方一致认同未来军需及特种职业装备领域的良好发展前景,拟共同推进针织功能性化纤面料在军需品及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产品开发,且在军需装备领域,对于双方合作开展的项目,泉州海天只能与本公司开展合作,不能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本次合作如果顺利实施,将是公司落实中央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直接成果,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加强供应链保障优势,有利于公司开发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正在商谈中,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4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银珠化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或甲方)与辽宁银珠化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银珠集团或乙方)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总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辽宁银珠化纺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杜选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住所:营口市站前区三角楼里14号

  经营范围:生产化学纤维,服装加工,面料织造;工业用水、工业用气、采暖用气、机加工、外贸进出口业务;服装销售;研发、制造自动化控制产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经销燃料油(闪点在61°以下除外)、沥青、仓储(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辽宁银珠化纺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具实力的尼龙66纤维生产企业之一。企业是国家首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全国首批认定),下设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的产品均为国内名牌,功能型、差别化纤维占有率达80%以上,迄今为止拥有20余项国家发明专利,所有新纤维材料新技术全部是自有知识产权。企业是差别化、功能型尼龙纤维与新材料的主要生产供应商。

  关联关系:银珠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银珠集团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总部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与银珠集团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诚信互惠,共同发展。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形成务实双赢合作,为军民融合全产业链创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有效支撑。

  2、产业互补,强化优势。甲乙双方同为在各自领域独具实力的集团公司,各自产业链具有行业龙头优势,且具有极强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因此拟共同拓展和培育锦纶长纤材料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甲方同意利用自己在合作领域的信息优势与市场优势,与乙方共同进行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订单承接及量产转化。乙方同意利用自己在锦纶领域的技术、产业链优势和生产管理经验,为甲乙双方合作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量产转化及市场开拓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3、战略协同,全面合作。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紧密和共赢的多领域、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以及军民两向应用领域,形成信息互通、技术共享、产能互补、市场共建、资本共融,相互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4、探索模式,构建典范。双方同意通过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致力于探索产业链合作和军民融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力争成为产业链行业合作的典范,军民融合的标杆,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领域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科研技术合作

  探索建立产业协同及科研技术合作长效机制。

  (1)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参与设立际华银珠联合技术中心,开展锦纶产品的科研合作,将终端市场需求作为联合科研协同创新的主要工作方向,推进锦纶材料在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新产品开发,并积极实现民用转化,将技术中心建设成为汇聚科研成果、实现军民融合、推广产业化实施的技术服务平台。

  (2)建立双方高新技术人才交流机制,加大加深协同创新工作力度。

  (3)双方积极开展科研技术项目知识产权申报工作。整合双方检验检测机构及样机试制软硬件资源,共同为科研项目提供技术保障。双方以联合技术中心为依托共建“安全与防护纤维材料实验室”,主要为人体工效设计、面料性能检测、基础材料测试等方面提供专业和高质量的检测服务,力争两年内在防辐射、防紫外、阻燃、特殊工种防护等领域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乙方积极支持并参与甲方主导的科研开发项目和有关科研课题活动,重点开展纺织高新材料研究:包括阻燃尼龙纤维、抗菌防臭尼龙纤维、防蚊尼龙纤维、抗紫外尼龙纤维等功能性纤维和超细尼龙纤维、全消光超消光尼龙纤维、高强低缩细旦全消光尼龙纤维等差别化功能性尼龙纤维。并开展前瞻性高新纤维材料的研究。

  2、产品合作

  双方围绕应急救援特种安全防护产品、国内军品、国际军品、军旅户外、行业制服、时尚服饰等所需新纤维材料展开研发与成果展示工作;双方尽快启动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产品的开发与量产,积极开拓相关产品的军民融合市场,建立和完善以知识产权体系为核心的生产、供应和市场拓展机制。军品方面重点开展以DB作战相关的特殊功能性材料(阻燃、防静电、保温、防紫外、防辐射等)以及特殊超轻量化材料的研发,并共同展开下游产业链的产品开发。

  3、产能合作

  双方作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互补优势,共同拓展和培育尼龙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将市场需求的响应方案由原来的行业纵向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替代为横向扁平化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积极拓展相关产品的军民融合市场需求。

  4、产业链整合

  双方将充分梳理各自产业链条,整合双方优质产业链资源,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合作机制,为研发成果产业化提供保障,形成全产业链布局。双方围绕军民融合项目利用技术、产品和客户资源,协同与第三方合作,开发新的军民融合市场。

  5、产业基地合作

  随着技术合作及产业合作的逐步推进,双方将择机在国内选建产业基地,共同打造以原材料全国产的尼龙长纤军民融合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6、资本合作

  双方积极探索资本层面合作的现实性与可行性,在国企混改、产业基金、交叉持股等方面进行尝试和推广。

  (三)合作方式

  1、战略沟通合作方式,形成双方管理层互通、业务层互动的常态机制,保证双方战略合作项目的有效推进和实现。

  2、科研项目合作方式,甲方将乙方作为科研合作对象,以军民融合科研中心为创新驱动平台,采取委托研发、合作研发、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等形式开展项目合作。甲方主要在项目研究经费、中试及产业化条件方面给予支持和投入,投入内容按照具体项目运行情况单独协商;乙方主要在研究团队、场地条件、研发硬件等方面给予投入和保障。

  3、订单合作方式,双方根据市场要求,利用各自产业链资源优势,完成相互交付的订单任务。

  4、资源合作方式,甲乙双方通过市场信息、客户资源、产能资源、产业链资源共享方式实现合作。

  5、排他性合作,凡涉及双方开展的合作项目,乙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在军需装备领域只能与际华集团及所属企业合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在该领域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期满前60日双方就是否延续合作期限再行商议,若双方达成合议,则另行签署协议。

  (五)协议效力

  1、本协议作为双方开展各项业务合作的基础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指导精神及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并根据具体合作业务的展开,由双方另行签订各项具体业务协议或项目合同,并以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及项目合同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际华集团和银珠集团均为在产业链上具有明显优势的企业,本次战略合作拟充分发挥双方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共同拓展和培育锦纶材料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重点开展特殊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和应用。际华集团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并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银珠集团在锦纶纤维材料研发、特种纤维材料领域具有深刻技术理解与深厚产业积累,并具有完善的产业链条与充足的产能保障。

  双方一致认同未来在军需产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的良好发展前景,拟共同推进锦纶材料在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产品开发,重点开展特殊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和应用,且在军需装备领域,对于双方合作开展的项目,银珠集团只能与本公司开展合作,不能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本次合作如果顺利实施,将是公司落实中央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直接成果,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加强供应链保障优势,有利于公司开发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正在商谈中,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5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吉祥三宝高科纺织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或甲方)与吉祥三宝高科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吉祥三宝或乙方)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总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吉祥三宝高科纺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志成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城产业园人民东路708号

  经营范围:棉花收购、加工、销售;纺纱、织布、工业缝口线、家纺纺织品、针纺纺织品、服饰、鞋帽、针织服装生产、销售;纺织新材料及纺织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服务;计算机科技及纺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吉祥三宝高科纺织有限公司,是安徽三宝棉纺针织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依托安徽三宝棉纺针织投资有限公司核心产业创新资源,设有院士工作站和保暖絮片实验室,并投资5000万元建设高技术仿鹅绒保暖絮片生产基地,是安徽三宝公司的核心创新产业平台。安徽三宝棉纺针织投资有限公司是以功能性新材料家纺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纺织企业,拥有原料生产、纺纱、织造、家纺生产四个生产基地,拥有环锭纱5万锭,气流纺1万头,特阔幅剑杆织机5百台,床上用品生产设备5百多台,产品主要是棉纱、布以及吉祥三宝牌家纺产品。安徽三宝棉纺针织投资有限公司通过ISO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注册商标22项,其中“吉祥三宝”和“三宝”商标被评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吉祥三宝”牌家纺产品被评为安徽名牌产品,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

  关联关系:吉祥三宝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吉祥三宝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总部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与吉祥三宝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诚信互惠,共同发展。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形成务实双赢合作,为军民融合全产业链创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有效支撑。

  2、产业互补,强化优势。甲乙双方同为在各自领域独具实力的高科技公司,各自产业链具有行业技术领军优势,且具有极强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因此拟共同拓展和培育棉纺产品、高性能保暖材料、自发热材料、防电磁材料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甲方同意利用自己在合作领域的信息优势与市场等优势,与乙方共同进行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订单承接及量产转化。乙方同意利用自己在高性能材料领域的技术、产业链优势和生产管理经验,为甲乙双方合作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量产转化及市场开拓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3、战略协同,全面合作。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紧密和共赢的多领域、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以及军民两向应用领域,形成信息互通、技术共享、产能互补、市场共建、资本共融,相互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4、探索模式,构建典范。双方同意通过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致力于探索产业链合作和军民融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力争成为产业链技术创新合作的典范,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领域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科研技术合作

  探索建立产业协同及科研技术合作长效机制。

  (1)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开展高性能保暖材料、自发热材料、防电磁材料等的科研合作,将终端市场需求作为联合科研协同创新的主要工作方向,推进高技术材料在军需品、职业装、应急救援及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新产品开发,并积极实现民用转化,将该技术合作机制上升为汇聚科研成果、实现军民融合、推广产业化实施的技术服务平台。

  (2)建立双方高新技术人才交流机制,加大加深协同创新工作力度。

  (3)双方积极开展科研技术项目知识产权申报工作。整合双方检验检测机构及样机试制软硬件资源,共同为科研项目提供技术保障。

  (4)乙方积极支持并参与甲方主导的科研开发项目和有关科研课题活动。共同探讨和开展以甲方需求为主导的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并依据市场需求稳步进行产业转化。

  2、产品合作

  双方围绕应急救援特种安全防护产品、国内军品、国际军品、军旅户外、行业制服、时尚服饰等所需保暖材料、自发热材料、防电磁材料展开研发与成果展示工作。

  3、产能合作

  双方作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互补优势,共同拓展和培育所合作项目成果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将市场需求的响应方案由原来的行业纵向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替代为横向扁平化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积极拓展相关产品的军民融合市场需求。

  4、产业链整合

  双方将充分梳理各自产业链条,整合双方优质产业链资源,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合作机制,为研发成果产业化提供保障,形成全产业链布局。双方围绕军民融合项目利用技术、产品和客户资源,协同与第三方合作,开发新的军民融合市场。

  (三)合作方式

  1、战略沟通合作方式,形成双方管理层互通、业务层互动的常态机制,保证双方战略合作项目的有效推进和实现。

  2、科研项目合作方式,甲方将乙方作为科研合作对象,以保暖材料、自发热材料、防电磁材料等的合作为契机,采取委托研发、合作研发、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等形式开展项目合作。甲方主要在项目研究经费、中试及产业化条件方面给予支持和投入,投入内容按照具体项目运行情况单独协商;乙方主要在研究团队、场地条件、研发硬件等方面给予投入和保障。

  3、订单合作方式,双方根据市场要求,利用各自产业链资源优势,完成相互交付的订单任务。

  4、资源合作方式,甲乙双方通过市场信息、客户资源、产能资源、产业链资源共享方式实现合作。

  5、排他性合作,凡涉及双方开展的合作项目,乙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在军需装备领域只能与际华集团及所属企业合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在该领域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期满前60日双方就是否延续合作期限再行商议,若双方达成合议,则另行签署协议。

  (五)协议效力

  1、本协议作为双方开展各项业务合作的基础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指导精神及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并根据具体合作业务的展开,由双方另行签订各项具体业务协议或项目合同,并以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及项目合同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际华集团和吉祥三宝均为在产业链上具有明显优势的企业,本次战略合作拟充分发挥双方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共同拓展和培育棉纺产品、高性能保暖材料、自发热材料、防电磁材料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际华集团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并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吉祥三宝在棉纤、保暖材料研发领域具有深刻技术理解与深厚产业积累,并具有完善的产业链条与充足的产能保障。

  双方一致认同未来在军需产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的良好发展前景,拟共同推进高性能保暖材料、自发热材料、防电磁材料等高技术材料在军需品及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产品开发,且在军需装备领域,对于双方合作开展的项目,吉祥三宝只能与本公司开展合作,不能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本次合作如果顺利实施,将是公司落实中央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直接成果,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加强供应链保障优势,有利于公司开发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正在商谈中,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66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或甲方)与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恒申控股或乙方)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总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建龙

  注册资本:350000万人民币

  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龙门村(长山湖购物广场A1-1)

  经营范围:对石化业、化纤业、纺织业、能源业、房地产业、医药业、汽车业、金融业、酒店业、物流业、电子信息业、经编机械业、商业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针纺织品、焦炭、重油(不含成品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成品油)、矿产品(不含石油、天然气等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及橡胶制品、家电、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纺织品的研发;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己内酰胺生产基地,为全球客户提供“环己酮-己内酰胺-锦纶6聚合及氨纶聚合-锦纶6纺丝及氨纶纺丝-锦纶6弹力丝-整经-织造-染整”完整产业链解决方案,形成了年产108万吨己内酰胺、36万吨锦纶6切片、30万吨锦纶6民用丝、4.5万吨氨纶长丝的生产规模。恒申控股作为第一起草单位,修订了《锦纶牵伸丝》国家标准,制定了《锦纶6全牵伸单丝》、《锦纶6牵伸分纤母丝》等6项化纤行业标准,并承担了国家“十二五”、“十三五”三个重点建设项目及“石墨烯复合材料制备及其应用”等多项福建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恒申控股具有完善的研发体系,现拥有锦纶6聚合、纺丝、经编3个研发中心和院士工作站,以及氨纶研发中心、氨纶国家级实验室。恒申控股拥有全球先进的己内酰胺HPO plus技术的知识产权和全球许可权,并掌握了锦纶八道产业链的全部核心技术,开发了细旦高强度、差别化母丝、单丝及异形截面产品,以及石墨烯锦纶、凉感丝、防蚊纱等功能性产品,获得五个中国纺织联合会流行趋势吊牌产品。公司拥有纤度5D-400D,单纤0.45d-50d等各类先进锦纶产品,在锦纶行业中,产品品种数量名列前茅,成为名副其实的创新领军企业。

  关联关系:恒申控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恒申控股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总部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与恒申控股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诚信互惠,共同发展。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形成务实双赢合作,为军民融合全产业链创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有效支撑。

  2、产业互补,强化优势。甲乙双方在各自产业链具有行业龙头优势,且具有极强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因此拟共同拓展和培育锦纶长纤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甲方同意利用自己在合作领域的信息优势与市场优势,与乙方共同进行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订单承接及量产转化。乙方同意利用自己在锦纶领域的技术、产业链优势和生产管理经验,为甲乙双方合作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量产转化及市场开拓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3、战略协同,全面合作。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紧密和共赢的多领域、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以及军民两向应用领域,形成信息互通、技术共享、产能互补、市场共建、资本共融,相互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4、探索模式,构建典范。双方同意通过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致力于探索产业链合作和军民融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力争成为产业链行业合作的典范,军民融合的标杆,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领域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科研技术合作

  探索建立产业协同及科研技术合作长效机制。(1)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参与设立锦纶军民融合联合技术中心,开展锦纶产品的科研合作,将终端市场需求作为联合科研协同创新的主要工作方向,推进锦纶材料在军需品及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新产品开发,并积极实现民用转化,将技术中心建设成为汇聚科研成果、实现军民融合、推广产业化实施的技术服务平台。(2)建立双方高新技术人才交流机制,加大加深协同创新工作力度。(3)双方积极开展科研技术项目知识产权申报工作。整合双方检验检测机构及样机试制软硬件资源,共同为科研项目提供技术保障。(4)乙方积极支持并参与甲方主导的科研开发项目和有关科研课题活动。

  2、产品合作

  双方围绕国内军品、国际军品、特种防护、军旅户外、行业制服、时尚服饰等市场需求积极开展业务合作。双方尽快启动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产品的开发与量产,并积极开拓相关产品的军民融合市场。

  3、产能合作

  双方作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互补优势,共同拓展和培育尼龙长纤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将市场需求的响应方案由原来的行业纵向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替代为横向扁平化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积极拓展相关产品的军民融合市场需求。

  4、产业链整合

  双方将充分梳理各自产业链条,整合双方优质产业链资源,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合作机制,为研发成果产业化提供保障,形成全产业链布局。双方为保障合作领域产品开发与量产,将以产业合作为依托,共同挖掘、培育产业链内优质企业,共同就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整合。双方围绕军民融合项目利用技术、产品和客户资源,协同与第三方合作,开发新的军民融合市场。

  5、产业基地合作

  随着技术合作及产业合作的逐步推进,双方将择机在国内选建产业基地,共同打造涵盖纺丝、织造、印染及后整理的军民融合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6、资本合作

  双方积极探索资本层面合作的现实性与可行性,在国企混改、产业基金、交叉持股等方面进行尝试和推广。

  (三)合作方式

  1、战略沟通合作方式,形成双方管理层互通、业务层互动的常态机制,保证双方战略合作项目的有效推进和实现。

  2、科研项目合作方式,甲方将乙方作为科研合作对象,以军民融合科研中心为创新驱动平台,采取委托研发、合作研发、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等形式开展项目合作。

  3、订单合作方式,双方根据市场要求,利用各自产业链资源优势,完成相互交付的订单任务。

  4、资源合作方式,甲乙双方通过市场信息、客户资源、产能资源、产业链资源共享方式实现合作。

  5、投融资合作方式,双方按照公司监管要求和发展规划,通过投融资方式实现全方位和深度合作。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框架下,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签署专项协议,明确双方具体项目下的责任、权利、义务、费用和利益分配等事项。

  6、排他性合作,凡涉及双方开展的合作项目,乙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在军需装备领域只能与际华集团及所属企业合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在该领域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期满前60日双方就是否延续合作期限再行商议,若双方达成合议,则另行签署协议。

  (五)协议效力

  1、本协议作为双方开展各项业务合作的基础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指导精神及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并根据具体合作业务的展开,由双方另行签订各项具体业务协议或项目合同,并以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及项目合同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际华集团和恒申控股均为在产业链上具有明显优势的企业,本次战略合作拟充分发挥双方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共同拓展和培育锦纶长纤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际华集团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并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恒申控股在锦纶切片、纺丝、加弹等领域具有深刻技术支撑与深厚产业积累,并具有完善的产业链条与充足的产能保障。

  双方一致认同未来军需及特种职业装备领域的良好发展前景,拟共同推进锦纶材料在军需品及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产品开发,且在军需装备领域,对于双方合作开展的项目,恒申控股只能与本公司开展合作,不能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本次合作如果顺利实施,将是公司落实中央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直接成果,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加强供应链保障优势,有利于公司开发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正在商谈中,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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