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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刘世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披露《董事拟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董事刘世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占总股本0.01%),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二、本次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刘世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相关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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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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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方式符合减持计划,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刘世明先生已函告公司其已执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刘世明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