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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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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拟补选董事、监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日收到以下人员的书面辞职报告:

  1、收到董事、副董事长王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彬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注意。辞职后,王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朱新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朱新民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注意。

  3、收到监事、监事会主席王忠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王忠坤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监事会及股东注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彬先生、朱新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因王忠坤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忠坤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谨向王彬先生、朱新民先生及王忠坤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务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上述人员的辞职,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王广西、郭怀保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朱新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作为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史红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暂由公司副总经理梁译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梁译之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传真:010-63211860

  邮箱:liangyizhi@hd-amc.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三楼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1、王广西先生简历:

  王广西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江苏省房地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王广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2,872,914股

  是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王广西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董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郭怀保先生简历

  郭怀保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1982年9月至1985年9月任职于新疆奎屯河水电站公司;1985年9月至1987年9月在东北电力学院学习;1987年9月至1996年4月任职于伊犁电力局,历任计财处职员、调度所所长、生技处挂职副处长职务;1996年4月至2000年10月任职于伊犁二电厂筹建处,历任副处长、代厂长、厂长职务;2000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新疆昌吉热电厂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1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职于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4年10月至2007年4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历任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职务;2007年4月至2007年10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财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9年3月至2013年8月兼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历任党组成员、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2009年3月至2015年7月兼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0年7月至2014年9月兼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兼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兼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2015年8月兼任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董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3、朱新民先生简历

  朱新民先生,1966年9月出生,籍贯江苏泰兴,南京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曾任职于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江苏省审计事务所,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曾任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现任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监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4、史红云女士简历

  史红云女士,1971年4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大专学历。1994年1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财务部,先后任副科长、科长;2011年2月至2012年6月,任职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部长助理;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任职于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副部长;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职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副部长;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职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部长,其中2016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5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王彬先生、朱新民先生因工作调动辞职,根据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广西、郭怀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通过对该两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审核董事候选人王广西、郭怀保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以及详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王广西、郭怀保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王广西、郭怀保先生任职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王广西、郭怀保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王广西、郭怀保先生简历附后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朱新民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拟聘任史红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通过对史红云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史红云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审核史红云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以及详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史红云女士作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史红云女士任职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史红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史红云女士简历附后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1、王广西先生简历:

  王广西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江苏省房地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王广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2,872,914股

  是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王广西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董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郭怀保先生简历

  郭怀保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1982年9月至1985年9月任职于新疆奎屯河水电站公司;1985年9月至1987年9月在东北电力学院学习;1987年9月至1996年4月任职于伊犁电力局,历任计财处职员、调度所所长、生技处挂职副处长职务;1996年4月至2000年10月任职于伊犁二电厂筹建处,历任副处长、代厂长、厂长职务;2000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新疆昌吉热电厂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1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职于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4年10月至2007年4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历任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职务;2007年4月至2007年10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财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9年3月至2013年8月兼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历任党组成员、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2009年3月至2015年7月兼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0年7月至2014年9月兼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兼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兼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2015年8月兼任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董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3、史红云女士简历

  史红云女士,1971年4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大专学历。1994年1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财务部,先后任副科长、科长;2011年2月至2012年6月,任职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部长助理;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任职于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副部长;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职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副部长;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职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部长,其中2016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监事王忠坤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障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朱新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时止。因王忠坤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忠坤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朱新民先生简历

  朱新民先生 ,1966年9月出生,籍贯江苏泰兴,南京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曾任职于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江苏省审计事务所,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曾任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现任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监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3日—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下午3:00至2018年10月2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2018年10月2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登记

  2.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三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任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211809

  联系传真:010-6321180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三楼

  邮编:100031

  联系人: 姚俊飞  何燕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书;

  3.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4日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

  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某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编号:2018-078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290,964,7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80%)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18年7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于2018年8月1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290,964,7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80%)再次被司法轮候冻结,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投资”)所持公司股份33,793,137股和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基”)所持公司股份8,115,000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18年8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永泰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290,964,7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80%)再次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永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0,964,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0%,其中限售流通股份290,964,777股,永泰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祥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3,793,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祥源投资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新海基持有公司股份8,1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新海基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祥源投资和新海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目前管理团队稳定,经营正常。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但若控股股东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发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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