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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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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9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迪科技”)于2018年7月29日与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承医疗”或“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禾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罕闻先生签订《股份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鑫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罕闻先生指定的第三方持有的大承医疗20%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本次拟收购标的公司20%的股份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收购标的公司20%的股份涉及的合作事项,协议双方将根据磋商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提请相关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其能否签署和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相关约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就本次收购标的公司20%的股份相关事项与有关方进行商讨沟通,但鉴于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各方未能按照《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约定的截止日9月29日前签署正式协议。为顺利推进收购事项,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与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杨罕闻先生共同签署了关于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中第2.1条“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各方签署正式协议之日和本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的孰早之日期间,未经麦迪科技同意,交易对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拟议交易涉及的大承医疗股份的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修改为“拟出让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各方签署正式协议之日和协议生效后4个月内的孰早之日期间,未经麦迪科技同意,拟出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拟议交易涉及的大承医疗股份的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同意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中第2.3条第(2)项“若拟议交易未获得麦迪科技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者本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各方未就拟议交易签署正式协议,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互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修改为“若拟议交易未获得麦迪科技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者本协议生效后4个月内各方未就拟议交易签署正式协议,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互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3、同意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中第3.1条“麦迪科技将对大承医疗进行尽职调查,以进一步确定拟议交易的具体事宜。交易对方应尽力协助并配合麦迪科技完成前述工作,麦迪科技尽职调查工作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并以麦迪科技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具《尽调报告》为完成标志,若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前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则本次拟议交易自动终止,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互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修改为“麦迪科技将对大承医疗进行尽职调查,以进一步确定拟议交易的具体事宜。拟出让方应尽力协助并配合麦迪科技完成前述工作。”

  4、本补充协议与《股份收购意向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份收购意向协议》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保密、违约责任等,应按《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之约定执行。若无特别说明,本补充协议中的任何简称或术语应与《股份收购意向协议》具有相同之含义。

  二、 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8年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医疗行业市场,延伸公司产业链布局,更好地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及交易对方将尽各自最大努力,尽快促成本次交易。但公司签署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以及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协议双方将根据磋商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提请相关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其能否签署和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鑫禾集团作为大承医疗的控股股东是否能够促成麦迪科技收购大承医疗剩余80%的股权的事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投资并购事项以协议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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