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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
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

  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事项已经2017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1、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道支行(以下简称“交行铁支”)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10,000万元整,年化收益率约为2.7%,实际存续天数: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9月28日,取得收益1,361,506.85元。截止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赎回的10,000万元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到账。

  2、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与交行铁支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04天,该产品类型为期限结构型,年化收益率为4.40%,实际存续天数: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9月27日。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20,000万元,取得收益2,507,397.26元。截止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到账。

  二、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与交行铁支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

  2、产品代码:0621180003

  3、产品类型:价格结构型

  4、产品到期日:持续运作,银行有权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终止。

  5、挂钩标的:三个月期限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3M Shibor)

  3M Shibor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该利率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的基准利率,以Shibor官方网站(http://www.shibor.org,下同)首页公布的当日11:00数据为准。

  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市场节假日,本产品协议项下3M Shibor沿用SHIBOR官方网站之前最近一日公布的11:003M利率值;若当日官方网站未公布3M Shibor利率值,银行将采用可查询的SHIBOR官方网站之前最近一日公布的11:003M Shibor利率值。

  6、观察期:自产品成立日起的产品存续期间,如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提前终止本产品的,观察期的截止日为产品提前终止日前一个工作日。

  7、观察日:产品观察期内,如每一自然日同时也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交易日的,则该自然自为观察日,如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最后一个观察日为产品提前终止日前一个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交易日。

  8、3M Shibor基准比较值:2.0%(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基准比较值,并将提前在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9、收益率:产品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客户支取时,按照支取本金的实际存续天数和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客户理财收益。实际存续天数:自收益计算起始日(含)起至收益计算截止日(不含)的天数。

  观察日当天3M Shibor不小于基准比较值时,存续期限与预期年化收益率(以下简称“高档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

  观察日当天3M Shibor小于基准比较值时,存续期限与预期年化收益率(以下简称“高档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

  观察期内非观察日收益率按照上一观察日实际收益率执行。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收益率(年化)=【(存续期内3M Shibor小于基准比较值的天数)*(实际存续天数对应的低档收益率)+(观察期内3M Shibor大于基准比较值的天数)*(实际存续天数对应的高档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

  银行将根据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3M Shibor基准比较值以及各档次收益率,并将提前在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布。

  10、计算收益基础天数:365

  11、收益计算方式:已确认支取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持有期限)/365,每1份为一个收益计算单位,每单位所获取收益的金额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2、收益计算起始日:自任/申购申请得到确认当日(含)开始计算应得收益。

  13、收益计算截止日:(1)产品本金支取:支取本金的收益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支取确认日(不含)。(2)产品提前终止:产品提前终止日(不含)。

  14、产品提前终止的到账日:产品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未到账日,银行将不迟于到账日支付客户应得本金及收益。

  产品本金和收益自产品提前终止日起至到账日期间不加计收益,亦不对该等资金计付利息。

  15、申购受理时间:申购受理时间为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产品受理时间,如银行提供电子银行渠道申购本产品的,申够申请受理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16、申购的扣款和确认时间:申购申请为实时扣款(扣款后不再计付扣款资金的活期利息),但收益的计算起始时间为申购申请确认当日(含)。若客户在工作日产品受理时间内提出申购申请,则申请将于当日得到确认。若客户在工作日非产品受理时间或非工作日提出申购申请,则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得到确认。

  17、支取申请受理时间:支取申请受理时间为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产品受理时间。

  18、支取的确认和到账时间:支取申请即时获得确认,收益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支取确认日当日(不含)。客户支取产品时,支取产品本金对应的应得本金即时到账,申请支取的产品本金对应的应得理财收益于支取确认日划转至客户指定结算账户。

  19、支取本金要求:产品成立且客户认购申请得到确认后/产品成立后客户申购申请得到确认后,客户可以选择全额支取或部分支取本产品,最低支取本金为10万元,单笔明细的最低持有本金金额为50万元。客户的每笔认/申购金额分别生成认/申购明细,每笔金额不得低于起存金额。客户可对每笔认/申购成功的记录进行全部或部分支取。就单笔认/申购记录而言,客户申请部分支取后,若其持有本产品的本金金额经系统确认后少于50万元的,客户应申请全额支取产品,否则该部分支取申请将不被受理。客户申请将所有认/申购记录金额全部支取产品的,本产品协议自客户支取本金和收益到账后自动终止。

  20、巨额支取:本产品存续期间,若任一工作日支取金额超过本产品上一工作日规模的30%时,即为巨额支取,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当日任一客户的支取申请,客户可在下一个工作日发起支取申请。若连续2个工作日(含)以上发生巨额支取,银行有权暂停接受支取申请,并最迟于下一工作日通过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21、购买撤销:认/申购申请得到确认后,客户不能撤销购买。

  22、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8,000万元

  23、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4、公司与交行铁支无关联关系

  25、本次购买交行铁支理财产品的风险

  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二)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与交行铁支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88天

  2、产品代码:2681183863

  3、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4、产品成立日:2018年9月29日,成立日当日本产品发行资金金额达到产品发行规模下限的,本产品成立。

  5、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26日

  6、产品期限:88天

  7、年化收益率:4.1%

  8、挂钩标的:三个月期限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3M Shibor)

  9、观察日:产品到期日前第十个工作日(从产品到期日前第一工作日起算)

  10、3M Shibor基准比较值:2.0%(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基准比较值,并将提前在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11、提前终止权:产品到期日前第九个工作日(从产品到期日前第一工作日起算)为提前终止日,观察日3M Shibor值小于基准比较值,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该产品,如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本产品协议自动终止。客户无权提前全额支取或部分支取该产品。

  12、计算收益基础天数:365

  13、收益计算方式:本金×收益率×实际期限(从产品成立日到产品到期日/产品提前终止日的实际天数,不包括产品到期日/产品提前终止日当天)/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14、产品购买

  (1)客户向银行申请购买本产品说明书项下的产品时应已经在银行开立活期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指定结算账户(账号信息详见本产品说明书第四条),用于支付购买本产品说明书项下产品存款本金,并在产品到账日/产品提前终止日接收依照本说明书约定支付的产品存款本金及应得收益。

  (2)产品受理时间:产品发行期从发行开始时间起,至发行截止时间止。客户可在产品发行期内的每个工作日9:00-19:00(以银行系统时间为准)购买,资金于产品成立日从客户指定结算账户内扣划。产品成立后且银行成功扣划客户认购本金的,则客户认购成功。如遇市场波动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影响本产品正常发售的特殊事件发生,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产品,则客户将不能在上述受理时间购买本产品。

  (3)资金划转和收益计付:客户在本产品发行期的产品受理时间发起购买申请后,投资资金将当即被冻结,并将于产品成立时由银行直接扣划本产品说明书项下约定的认购本产品的本金,且扣划成功的,开始计算收益。资金冻结期间将按照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活期存款利息,此利息不计入购买产品的本金。

  (4)购买撤销:产品成立后且银行成功扣划客户认购本金的,客户不能撤销购买。在产品发行期内,产品成立前,客户有权撤销购买产品的申请。

  (5)客户应得本金和收益全部支付前,如遇有权机关查封、冻结客户指定结算账户的,银行应按有权机关要求冻结账户,并应在产品收益或本金入账后按有权机关要求处理资金。银行根据有权机关要求冻结该账户后至该冻结解除之前,银行有权拒绝客户变更指定结算账户的申请。

  (6)本金及收益

  如本产品成立且银行成功扣划客户认购本金的,则银行向该客户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

  假定某客户认购该产品10,000,000元人民币,产品起息日为2018年9月29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2月26日,预期产品期限为88天,观察日为2018年12月12日,提前终止日为2018年12月13日,可能的情况如下:

  情景一:若在观察日当天3M Shibor为1.8%,低于2.0%,交行于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利终止该产品,则实际持有天数75天,客户拿回全额本金,并获得人民币的收益=10,000,000*4.10%*75/365;

  情景二:若在观察日当天3M Shibor为3.0%,高于2.0%,则实际持有天数为88天,客户拿回全额本金,并获得人民币的收益=10,000,000*4.10%*88/365;

  最不利情况:观察日shibor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3M Shibor实际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则产品实际期限将小于预期期限,客户实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15、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

  16、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7、公司与交行铁支无关联关系

  18、本次购买交行铁支理财产品的风险

  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三)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郑分”)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212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编码:C189Q0126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4、联系标的: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5、联系标的观察日:2018年12月24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6、收益计算天数:90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7、扣款日:2018年9月29日(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购买者进行最后确认)。

  8、收益起计日:2018年9月29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扣款日至收益起计日之间不计产品收益)。

  9、到期日:2018年12月28日(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10、清算期:到期日(产品实际终止日)至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11、到账日: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2、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8.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9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8.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30%。

  上述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13、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测算及说明:假定某购买者认购该产品1000万元人民币,预期投资期限为90天,联系标的为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当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8.00%时,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3.90%,当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8.00%时,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30%,计算产品收益基础天数为一年365天,情况如下:

  (1)情景一:假定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为7.00%,购买者投资1000万元,则产品正常到期返还金额=产品本金+产品本金×产品年化收益率×收益计算天数/365=10,000,000+10,000,000×3.90%×90/365(元)。

  (2)情景二:假定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为8.00%,购买者投资1000万元,则产品正常到期返还金额=产品本金+产品本金×产品年化收益率×收益计算天数/365=10,000,000+10,000,000×3.90%×90/365(元)。

  (3)情景三:假定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为9.00%,购买者投资1000万元,则产品正常到期返还金额=产品本金+产品本金×产品年化收益率×收益计算天数/365=10,000,000+10,000,000×4.30%×90/365(元)。

  14、本金及收益返还

  (1)本产品收益计算天数为90天,到期日为2018年12月28日,产品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2)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投资者所获本产品预期收益=本金×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其中: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以中信银行所公布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准。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收益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2位后数字舍去。如果中信银行未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如果中信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且产品存在收益,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4)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收益起计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产品到期日和到账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中信银行将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15、产品不成立:

  (1)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者市场、拟投资标的出现重大变化,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成立时,中信银行有权公告产品不成立;

  (2)中信银行将于出现并知悉上述情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如中信银行公告产品不成立,投资者本金将于公告产品不成立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扣款日至本金返还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16、产品的提前终止:

  (1)如遇国家金融法规、规定、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3)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

  17、产品的延期清算:

  如在产品到期时交易对手无法按照产品交易约定支付本产品收益所需资金,则在这种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将产品实际结算延长至相关投资工具处置完毕为止,延长期内不计收益。

  18、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19、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公司与中信郑分无关联关系。

  21、本次购买中信郑分理财产品的风险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90%。

  三、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此类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7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7,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0月12日赎回15,000万元,于2017年12月6日赎回4,000万元,于2017年12月28日赎回28,000万元。

  2、2017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购买中信郑分《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0月30日赎回。

  3、2017年10月1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76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2月28日赎回。

  4、2017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购买中信郑分《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11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2月20日赎回4,000万元,于2017年12月26日赎回11,000万元。

  5、2017年12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中信郑分《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月4日赎回。

  6、2017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月25日赎回10,000万元,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3月28日赎回18,000万元。

  7、2017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62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3月1日赎回。

  8、2018年3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4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3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4月12日赎回。

  9、2018年3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5月25日赎回5,000万元,于2018年7月5日赎回3,000万元,2018年8月20日赎回1,000万元,2018年9月28日赎回10,000万元。

  10、2018年4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43天》。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6月1日赎回。

  11、2018年6月1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信郑分《共赢利率结构2038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9月26日赎回。

  12、2018年6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04天》。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9月27日赎回。

  13、2018年8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光大郑分《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八十四期产品4》。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14、2018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0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15、2018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88天》。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0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16、2018年9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信郑分《共赢利率结构2212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18年10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业务赎回凭证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4、《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解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谢保军先生办理股票解押及补充质押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谢保军先生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谢保军先生股份解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谢保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5,927,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27,076,5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5.39%,占本公司总股本18.07%。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交易委托书;

  2、补充质押申请、补仓通知函确认回执;

  3、提前购回申请表;

  4、购回交易委托单;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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