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5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8年9月2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殷铭因工作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岑国建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主持,经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料审核,同意提名岑国建先生、周国英女士、胡清女士、宋小明先生、殷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选举岑国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周国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选举胡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选举宋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选举殷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料审 核,同意提名钟德刚先生、叶建荣先生、余丹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选举钟德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叶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选举余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岑国建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气技术专业,大专学历。曾就职于宁波长江电机厂、慈溪革新电机厂,1998年至2006年7月担任展运机械执行事务合伙人,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岑国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国英女士的配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周国英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至2006年7月任展运机械财务部经理,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周国英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3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岑国建先生的配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胡清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胡清女士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52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英姐姐的女儿;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宋小明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江西省吉安桐坪卫生院、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宋小明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殷铭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武钢第二职工医院、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现任宁波华慈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武汉楚天融智创投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殷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钟德刚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杭州电子仪表设备厂、杭州水泵总厂。现任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钟德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叶建荣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慈溪市方圆法律服务所,现任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叶建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余丹丹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2010年2月至今,担任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总经理助理、审计业务七部部门经理。

  截至目前,余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59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8年9月21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岑建江先生召集和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岑建江、罗杰波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选举岑建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罗杰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8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岑建江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慈溪风扇厂、慈溪钱江机床厂、宁波鸿达电机模具有限公司,1998年至2006年7月任展运机械生产部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岑建江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67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罗杰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樟树乡石棉厂、慈溪市汇丽机电有限公司。2007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生产部直流车间主任、采购科科长,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罗杰波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60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及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号文)核准,2017年8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16.6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3.3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17]4601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123.98万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2.2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目前,前次审议的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5,000万元。

  二、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继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18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9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2018年9月3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在保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6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8年9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岑国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周国英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胡清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宋小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殷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钟德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叶建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余丹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岑建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罗杰波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于2018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10月22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注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旭君

  电话:0574-63537088

  传真:0574-63537088

  电子邮箱:china@zd-motor.com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时间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

  附件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6”,投票简称为“中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 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