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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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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82股票简称:中国动力编号:2018-07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认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价值低于所处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被低估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与业绩增长充满信心,决定自2018年8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为5-20亿元人民币。

  ●2018年10月8日,公司接到中船重工集团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完毕。2018年8月31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期间,中船重工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2,832,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累计增持金额1,572,666,390.28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主体系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018,810,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中船重工集团认为公司价值低于所处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被低估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与业绩增长充满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为5-20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种类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增持股份计划实施之日起(2018年8月31日)6个月内。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8年10月8日,公司接到中船重工集团的通知,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0月8日期间,中船重工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共计72,832,27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734,070,872股的4.20%,累计增持金额1,572,666,390.28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中船重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7,655,22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734,070,872股的30.43%;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1,642,799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734,070,872股的62.95%。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4、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中国动力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8-07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于2018年10月8日收到中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通知,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0月8日,中船重工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72,832,27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0%,对应增持金额1,572,666,390.2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船投资,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中船重工集团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投资”)

  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13,871,212股,占公司总股本0.80%。

  2、中船重工集团

  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0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72,832,278股,占公司总股本4.20%。

  本次变动前,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04,939,309股,占公司总股本57.95%,其中中船重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54,822,945股,占公司总股本26.23%;中船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7,137,134股,占公司总股本0.99%。

  本次变动后,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91,642,799股,占公司总股本62.95%,其中中船重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27,655,223股,占公司总股本30.43%;中船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1,008,346股,占公司总股本1.79%。

  (三)是否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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