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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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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10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2日,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将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由“契约型开放式”变更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以及修改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调整基金费用等,另外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在估值方法中增加摆动定价机制、在巨额赎回处理方式中增加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具体措施,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8年3月6日起,《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对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等。其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3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6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对本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10月更新)进行了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2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真:(0755)82904048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柏寿先生,董事长,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干部、副主任科员、财政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干部、处长,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主任、主任,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彬女士,总经理,董事,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处主任科员、北京天然气联合公司职员。

  董日成先生,董事,中国香港籍,文学学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区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业务经理、执行董事,瑞银资产管理对冲基金亚太区首席营运官,瑞银资产管理台湾总经理,香港瑞银财富管理部门主管,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代总经理和首席营运官,美林投资经理人公司亚太地区首席营运官,美国国际集团亚太地区的金融及营运领域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等。

  李涛先生,董事,中国籍,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主管、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职员。

  黄雪婷女士,董事,中国香港籍,工商学学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亚太区产品开发及管理主管,曾任美盛集团(Legg Mason,Inc.)亚洲及澳大利亚产品开发部主管,瀚亚投资(Eastspring Investments)区域投资解决方案及基金平台主管,富达基金(Fidelity)亚洲产品部董事,苏黎世保险(Zurich Insurance Company)业务规划及项目高级经理,怡富基金Jardine Fleming(JPMorgan)产品开发部业务分析师。

  史克通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及证券业务,兼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重庆广电数字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山东鲁中律师事务所、威海市永达高技术总公司。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名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冠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任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邓传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监事会成员

  卢永燊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财务部主管和瑞银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瑞银资产管理公司泛亚地区财务部主管。以往在金融服务及电信行业担任多个财务部管理职位。

  张宝成先生,监事,中国籍,资源产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办公厅公司领导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中国石油管道分公司内部控制处科员,中国石油管道秦京输油气分公司计划科科员。

  王明辉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全球风险协会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曾任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计总监。

  冯伟女士,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运营部部门总经理。曾任职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人员。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王彬女士,总经理,董事,中国籍,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处主任科员、北京天然气联合公司职员。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秘,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哲盟分局,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

  张南森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执行主管,湘财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袁野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监,国信证券基金债券部投资经理,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

  储诚忠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华南营销中心总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产品开发部总监、渠道服务部总监,国信证券有限公司综合研究部总经理,武汉大学金融系副主任、副教授,重庆建筑专科学校(现重庆大学)经济学教研组组长。

  刘凯先生,督察长,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顾问,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部研究员,尊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达夫先生,固定收益部副总监,中国籍,中山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美国投资管理研究协会(CFA Institute)和全球风险协会(GARP)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东莞农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6年10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5月12日起担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17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及国投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24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岁添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5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7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9月6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于2011年6月30日至2012年9月14日期间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于2013年3月7日至2014年4月3日期间任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3年3月7日至2016年9月22日期间任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3年7月17日至2016年9月22日期间任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4年9月3日至2016年9月22日期间任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5年8月4日至2016年9月22日期间任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吴潇先生,中国籍,墨尔本大学金融学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历。2013年10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8月起担任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2016年4月转入研究部,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12月28日期间任国投瑞银新收益混合及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12月28日期间任国投瑞银瑞盈混合(LOF)、国投瑞银瑞利混合(LOF)及国投瑞银瑞盛混合(LOF)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12月28日期间任国投瑞银新增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2月29日起担任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3月1日起兼任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及国投瑞银瑞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投瑞银瑞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6起兼任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投瑞银岁赢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6日起兼任国投瑞银信息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宋璐女士,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估部助理经理。2015年3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担任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国投瑞银景气混合、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国投瑞银稳健增长混合、国投瑞银锐意改革混合、国投瑞银新丝路混合(LOF)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7月26日起担任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10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6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13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投瑞银优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23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银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于2017年5月6日至2018年6月11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袁野先生,副总经理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冬冬先生:基金投资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桑俊先生:研究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李怡文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殷瑞飞先生:量化投资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汤海波先生:基金投资部海外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杨俊先生:交易部部门总经理

  马少章先生:专户投资部部门总经理,投资经理

  吴翰先生:资产配置部部门总经理

  (3)总经理和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银行”)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3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拾伍亿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93号

  联系人:阮劲松

  联系电话:010-66270109

  发展概况:渤海银行是1996年至今国务院批准新设立的唯一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在发展规划中确定了成为“最佳体验现代财资管家”的长远发展愿景,明确了以客户为中心,通过特色化、综合化、数字化、国际化四大抓手,建立人才、科技、财务、风险和机制五大保障,持续推动转型的战略定位,树立了“客户为先、开放创新、协作有为、人本关爱”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自成立以来,在制度、管理、商业模式和科技平台创新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实现了资本、风险和效益的协同发展,保持了包括规模、利润等成长性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的同业领先水平。

  2017年,渤海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0025.67亿元,较年初增长17.11%;实现营业收入252.04亿元,同比增长15.27%;实现净利润67.54亿元,同比增长4.33%。截至2018年6月,渤海银行已在全国设立了26家一级分行、27家二级分行、128家支行、73家社区小微支行,并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下辖分支机构网点总数达到255家,网点布局覆盖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及中西部地区的重点城市。

  2017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渤海银行综合排名逐年大幅提升,从2009年的603位,提升至200位;亚洲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第50位。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第十二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荣获“2017年度金融科技银行”奖,以及在《中国证券报》、《每日经济新闻》、《时代周报》等组织的一系列评选活动中,先后获得“金牛理财银行”奖、“年度卓越手机银行”、“最佳普惠金融服务”奖等多项殊荣。

  2、主要人员情况

  付钢先生,渤海银行行长。曾任辽宁省锦州市财贸办财金处处长,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营口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5年2月起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

  王锦虹先生,渤海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历任渤海银行国有和大型企业部总经理,渤海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兼滨海新区分行书记、行长,渤海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天津分行、滨海新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4年2月起任渤海银行副行长。

  赵亚萍女士,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30余年金融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托管业务管理经验,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贷员、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部资金清算处处长、核算处兼市场处处长,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渤海银行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市场营销、产品及业务推动、托管运作、稽核监督、需求与运维、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六个团队,配备有人员70余人。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高管人员和团队负责人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渤海银行于201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2011年5月3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核准开办保险资金托管业务。渤海银行始终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和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并依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和增值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目前,渤海银行托管业务已涵盖信托计划保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客户资金托管、互联网金融托管等业务品种。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0755)83575992  83575993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贾亚莉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3924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赵艳青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站:www.nesc.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 号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联系人:冯伟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

  联系人:昌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的优化配置及组合精选,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3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主动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本基金将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和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1、类别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本基金采用多因素分析框架,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因素、市场利率水平、市场投资价值、资金供求因素、证券市场运行内在动量等方面,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证券市场投资机会与风险进行综合研判。

  (1)宏观经济环境。主要是对证券市场基本面产生普遍影响的宏观经济环境进行分析,研判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以及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GDP增长率,进出口总额与汇率变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PPI和CPI数据,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增长速度,重点行业生产能力利用率等;

  (2)政策因素。进行政策的前瞻性分析,研究不同政策发布对不同类别资产的影响。分析内容包括:规范与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与举措,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等;

  (3)市场利率水平。分析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及对固定收益证券的影响。分析指标包括存贷款利率、短期金融工具利率和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等等;

  (4)资金供求因素。指证券市场供求的平衡关系,主要考量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及流向的变化,保证金数据,市场换手率水平;IPO及再融资速度,限售股份释放日期与数量,各类型开放式基金认购与赎回状况,融资融券政策的进展,等等;

  (5)投资价值。包括内在价值——市场整体或行业盈利状况(收入、利润、现金流等)变化,市场价值——市场或行业P/E、P/B与P/CF等的估值水平的变化以及国际比较;

  (6)市场运行内在动量。指证券市场自身的内在运行惯性与回归(规律)。参考内容包括:对政策的市场反应特征,国际股市趋势性特征,投资者基于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认可程度的市场信心,市场投资主题,等等;但是,分析核心着眼于发现驱动证券市场向上或向下的基本因素。

  本基金管理人综合以上因素的分析结果,给出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投资机会的整体评估,作为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股市、债市等的相对风险收益预期,调整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

  此外,本基金还将利用基金管理人在长期投资管理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根据市场突发事件、市场非有效例外效应等所形成的市场波动做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

  2、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1)基本价值评估

  债券基本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均衡收益率曲线(Equilibrium Yield Curves)。均衡收益率曲线是指,当所有相关的风险都得到补偿时,收益率曲线的合理位置。风险补偿包括五个方面:资金的时间价值(补偿)、通货膨胀补偿、期限补偿、流动性补偿及信用风险补偿。通过对这五个部分风险补偿的计量分析,得到均衡收益率曲线及其预期变化。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差异是估算各种剩余期限的个券及组合预期回报的基础。

  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配置的预期超额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在此基础上,卖出内部收益率低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买入内部收益率高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以及基金债券投资对风险收益的特定要求,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首先评估均衡收益率水平,以及均衡收益率曲线合理形态。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评估不同剩余期限下的价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的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收益率大小进行配置。

  类别选择策略是指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次级债等债券类别间的配置。债券类别间估值比较基于类别债券市场基本因素的数量化分析(包括利差波动、信用转变概率、流动性等数量分析),在遵循价格/内在价值原则下,根据类别资产间的利差合理性进行债券类别选择。

  个券选择策略是指,通过自下而上的债券分析流程,鉴别出价值被市场误估的债券,择机投资低估债券,抛出高估债券。个券分析建立在价格/内在价值分析基础上,并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和个券的特有因素等。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个券增信措施等因素,以及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对于可转债投资,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审慎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还将密切关注转换溢价率等指标,积极捕捉相关套利机会。

  (3)组合构建及调整

  本公司债券策略组将结合各成员债券投资管理经验,评估债券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是否可靠,据此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策略组每两周开会讨论债券投资组合,买入低估债券,卖出高估债券。同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评估调整对组合久期、类别权重等的影响。

  3、股票投资管理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权重。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1)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

  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特征以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在当前宏观背景下适宜投资的重点行业。

  2)自下而上的行业配置

  自下而上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从行业的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市场估值等因素来确定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对行业的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景气分析

  行业的景气程度可通过观测销量、价格、产能利用率、库存、毛利率等关键指标进行跟踪。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

  ②财务分析

  行业财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行业的成长性、成长的可持续性以及盈利质量,同时也是对行业景气分析结论的进一步确认。财务分析考量的关键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净利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债务结构等等。

  ③估值分析

  结合上述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确定适合该行业的估值方法,同时参考可比国家类似行业的估值水平,来确定该行业的合理估值水平,并将合理估值水平与市场估值水平相比较,从而得出该行业高估、低估或中性的判断。估值分析中还将运用行业估值历史比较、行业间估值比较等相对估值方法进行辅助判断。

  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数量化方法对上述行业配置策略进行辅助,并在适当情形下对行业配置进行战术性调整,使用的方法包括行业动量与反转策略,行业间相关性跟踪与分析等。

  (2)优选个股策略

  本基金构建股票组合的步骤是:根据定量与定性分析确定股票初选库;基于公司基本面全面考量、筛选优势企业,运用现金流贴现模型等估值方法,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结合风险管理,构建股票组合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

  1)确定股票初选库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股票初选库。定量分析方面,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个股的价值程度、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等量化指标对个股进行初选。为克服纯量化策略的缺点,投研团队还将根据行业景气程度、个股基本面预期等基本面分析指标,结合对相关上市公司实地调研结果,提供优质个股组合并纳入股票初选库。

  2)股票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严格遵循“价格/内在价值”的投资理念。虽然证券的市场价格波动不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价格一定会反映其内在价值。

  个股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现金流预测和行业环境评估等。基本面分析的目的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量行业竞争趋势、短期和长期内公司现金流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业务发展的关键点等,从而明确财务预测(包括现金流贴现模型输入变量)的重要假设条件,并对这些假设的可靠性加以评估。

  ①价值评估。分析师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方法,分析公司盈利稳固性,判断相对投资价值。主要指标包括:EV/EBITDA、EV/Sales、P/E、P/B、P/RNAV、股息率、ROE、经营利润率和净利润率等。

  ②成长性评估。主要基于收入、EBITDA、净利润等的预期增长率来评价公司盈利的持续增长前景。

  ③现金流预测。通过对影响公司现金流各因素的前瞻性地估计,得到公司未来自由现金流量。

  ④行业所处阶段及其发展前景的评估。沿着典型的技术生命周期,产业的发展一般经历创新期、增长繁荣期I、震荡期、增长繁荣期II和技术成熟期。其中增长繁荣期I和增长繁荣期II是投资的黄金期。

  3)现金流贴现股票估值模型

  用现金流贴现模型等方法对股票估值是基本面分析中的重要内容。本基金采用的现金流贴现模型是一个多阶段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其中,自由现金流的增长率被分成四个阶段。

  ①初始阶段:这个阶段现金流的增长率会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外部因素包括总体经济状况和其他因素,比如货币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对收入和成本的影响等等。公司内部因素包括新产品的引入导致的市场份额变化、业务重整、以及资金面变化,比如债务削减和资本回购。

  ②正常阶段:在初始阶段结束时,我们假设公司处于一个正常的经济环境中,既非繁荣也非衰退,公司达到了可持续的长期增长水平。现在,公司现金流的增长速度和所在的行业增长速度基本一致。

  ③变迁阶段:在这个阶段,公司资本支出比率、权益回报、盈利增长和BETA值都向市场平均水平靠拢。这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因为高额的利润会吸引新的进入者,竞争越来越激烈,新进入者不断挤压利润空间,直到整个行业利润水平跌落到市场平均水平,在这个水平上,不会再有新的进入者。

  ④终极阶段:在最后阶段,资本支出比率、BETA 和现金流增长率都等于市场平均水平。

  模型最后得到股票的内在价值,即四阶段现金流的现值总和。

  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的差额是基金买入或卖出股票的依据。市场价格低于内在价值的幅度,表明股票的吸引力大小。本基金在使用现金流贴现模型方法的同时,还将考虑中国股票市场特点和某些行业或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实践中,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可能有应用效果不理想的情形,为此,我们不排斥选用其它合适的估值方法,如P/E、P/B、EV/EBITDA、PE/G、P/RNAV等。

  4)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

  本基金结合多年的研究经验,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将分析师最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引入,评估股票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的可靠性,买入估值更具吸引力的股票,卖出估值吸引力下降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对其进行调整。

  4、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货币市场运作情况,运用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策略和交易策略,以增强基金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6、权证投资策略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

  沪深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抗操纵性强,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在不对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18浦发银行CD182 ”市值39,616,00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19.05%。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19日公告,该公司成都分行因内控管理严重失效,授信管理违规,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银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监罚字【2018】2号),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对成都分行执行罚款46,175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2018〕4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等违反商业银行监管规定的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

  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18兴业银行CD263”市值 39,612,00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19.05%。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等违反商业银行监管规定的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罚款5870万元。

  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转型前: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18年3月5日)

  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A

  ■

  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C

  ■

  注:根据《关于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规定,本基金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3月5日15:00止为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集中开放期,在集中开放期期间,投资人可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集中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即自2018年3月6日起,本基金正式转型为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此上表报告期间的结束日为2018年3月5日。本基金转型前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转型后: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18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A

  ■

  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C

  ■

  注:1、本基金由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并于2018年3月6日合同生效,因此上表报告期间的起始日为2018年3月6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如下,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

  1)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注:对于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1)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的转换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转型后的首个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8年1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原有销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信息,增加了新增代销机构的概况。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说明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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