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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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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5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合计约7,995,686.96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相关诉讼仍处于审理阶段,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自2018年8月15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公司")披露43起投资者诉讼案起,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陆续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57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合计56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7,995,686.96元,现将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57名自然人(其中1起案件为两名自然人联合起诉)

  被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6起案件被告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荀建华)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人民币7,995,686.9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 1号),宁波证监局认定公司、荀建华等相关当事人在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事实,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披露的《亿晶光电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原告共计57人(共计56起诉讼案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述56起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99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13,106,086.41元。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披露了前期43起诉讼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110,399.4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截至目前,上述99起诉讼案件,其中47起已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移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除2起案件已于2018年6月29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外,其余97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案件仍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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