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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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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
激励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9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

  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0530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3、2015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6月25日,向10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78.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4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4、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5年8月29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变更为12,378.50万元。

  5、2016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78.1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09人。

  6、2016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6年6月24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4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16年7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本次股票回购涉及109名激励对象,其中离职的激励对象4人,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万股;解锁条件未达到要求的激励对象105人,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1万股,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因故暂时无法处理回购事宜,其应予回购的0.4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77.7万股已于2016年7月14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3,785,000元减少为123,008,000元。

  8、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451.2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4.87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2.25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0.10元,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3.6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人。

  10、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办理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7年4月14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11、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62.2625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05人。

  12、2017年6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本次股票回购涉及1名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3.6万股已于2017年6月2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85,134,500元减少为185,098,500元。

  13、2017年8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本次股票回购涉及105名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2625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162.2625万股已于2017年8月8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85,098,500元减少为183,475,875元。

  14、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47.2225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8.21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8.4350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5.56元,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2.97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2人。

  16、2017年11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本次股票回购涉及2名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7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2.97万股已于2017年11月27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30,256,575元减少为330,226,875元。

  17、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52),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281.0025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02人。

  18、2018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85.9245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6.29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8.2660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4.26元,每一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确认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由281.0025万股调整为365.30325万股,首次授予部分人员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29 元/股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算),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26元/股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9、2018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5.2650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2人。

  20、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0530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人。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司对未解锁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目前,激励对象石明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股票回购涉及1名离职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30万股(期间如遇新增离职人员,回购股数、回购资金额度按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相应调整)。

  3、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已解锁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司对未解锁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018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6.29元,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因此,本次针对离职人员的回购价格为6.29元/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本次注销的实际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为99人,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7.8725万股。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石明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由公司将激励对象石明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530万股,以6.29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此无异议。

  八、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原因,根据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30万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

  九、律师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股权激励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了公司内部的批准程序,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柯利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9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因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石明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1.053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58.9255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57.8725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558.925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42,557.872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其余条款无变化。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89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32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525万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表决结果:同意6,52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9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因董事鲁崇明先生、董事王菁女士、董事陈锋先生属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石明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530万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因董事王菁女士、董事陈锋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石明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1.053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9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二、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原因,根据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30万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9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存续期展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变更,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6日起算),将于2018年12月5日到期届满。

  3、截至2017年2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东吴-宁波-柯利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5,169,543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4.5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26,658,030.43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80%,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7年2月23日起算)。

  4、2017年8月,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83,475,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由5,169,543股变更为9,305,177股。

  2018年5月,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30,226,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由9,305,177股变更为12,096,730股。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为12,09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情况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五、律师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柯利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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