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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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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6)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专业机构投资者)》/《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机构投资者)》;

  7)加盖公章的机构资质证明(专业投资者提交);

  8)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

  (5)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机构;

  4)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不营业),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机构。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网下股票认购程序

  1、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31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汇款使用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5)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6)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专业机构投资者)》/《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机构投资者)》;

  7)加盖公章的机构资质证明(专业投资者提交);

  8)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2)投资者的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31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国信价值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国信价值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的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后);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三)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人代表:何如

  联系人员:周杨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2、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3、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人代表:何如

  联系人员:周杨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4、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七、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如下表所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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