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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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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8-09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9月17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11.20万元,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10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3,240,215股变更为512,979,215股。同意公司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0.95万份。

  此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律师对该事项发表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编号:2018-093)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规模扩大,业务快速发展,考虑公司集团化战略发展的需要,为拓展融资渠道资源,建立良好的融资渠道合作关系,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公司授权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项的后续手续。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无关联关系。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5.5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利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5亿元分期分批通过银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儒欣先生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的相关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5.5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 2018-09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8-095),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8-09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9月17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公司按照《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注销该部分离职人员所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9,5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1,000份。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编号:2018-093)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5.5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授权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5亿元额度委托理财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本事项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使股东收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5.5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 2018-09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8-09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限售股票共计26.1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0.0509%;注销该部分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0.95万份。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6年12月23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2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激励对象授予7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7年3月9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以公司总股本512,760,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含税)。2017年6月5日,公司实施了上述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53元/股调整为31.48元/股。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2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72.2万份股票期权与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7年11月22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及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2016年11月7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46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2017年2 月23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股;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2,000份。

  12、2017年12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3、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设计的激励对象共计25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14.99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8年1月10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5、2018年1月2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6、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6.9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18年3月17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8、2018年4月11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9、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因此,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8元/份调整为31.41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18年7月28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叶辉、高硕、郝敏、陈凡奇、王宇熙、黄昆、王建军、徐斌、岳鑫、刘宇辉、吴强、田军组、顾洪涛、王汉新、刘向文、郑颖16人已离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叶辉、杨惠华、刘从军3人已离职。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离职人员中叶辉先生同时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所以实际注销涉及的人数为18人。

  综上,公司回购注销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1,000股,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800%,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509%。其中: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7,000股,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6267%,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384%;回购注销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4,000股,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8533%,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125%。

  (2)回购价格

  根据《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同时还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已于2017年6月9日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配事项,以公司总股本512,760,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含税),该部分股票红利已发放至激励对象的个人资金账户,因此公司在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需将该部分现金分红从回购资金中扣除。

  鉴于公司已于2018年6月25日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事项,以公司总股本513,240,2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含税),该部分股票红利已发放至激励对象的个人资金账户,因此公司在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时需将该部分现金分红从回购资金中扣除。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每股15.7543元,回购注销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每股15.7561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为411.20万元(其中408.79万元为对应的购股资金,2.41万元为同期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叶辉、高硕、郝敏、陈凡奇、王宇熙、黄昆、王建军、徐斌、岳鑫、刘宇辉、吴强、田军组、顾洪涛、王汉新、刘向文、郑颖、李皓17人已离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叶辉、杨惠华、刘从军3人已离职。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人员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09,500份进行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份由513,240,215股变更为512,979,21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离职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及对于离职人员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0.95万份进行注销,程序合法、合规。此次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公司按照《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注销该部分离职人员所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9,5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1,000份。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为进行上述回购注销/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已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8-09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第五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9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10月10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9939966;传真:010-69939100

  联系人:姜治文 葛丹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0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8-09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叶辉、高硕、郝敏、陈凡奇、王宇熙、黄昆、王建军、徐斌、岳鑫、刘宇辉、吴强、田军组、顾洪涛、王汉新、刘向文、郑颖、杨惠华、刘从军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1,000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512,979,215股。

  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9月2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编号:2018-093)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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